法立于上,教弘于下

发布时间:2023-07-11 23:37:54
法立于上,教弘于下
拼音:fǎ lì yú shàng , jiào hóng yú xià
名句:法立于上,教弘于下

解释:法令应该由国家最高层来制定,然后对下层的人进行教化。


来源

  起玄黓敦牂,尽瘀逢涒滩,凡三年。


  元皇帝下景元三年(壬午,公元二六二年)


  秋,八月,乙酉,吴主立皇后硃氏,硃公主之女也。戊子,立子л为太子。


  汉大将军姜维将出军,右车骑将军廖化曰:“兵不戢,必自焚,伯约之谓也。智不出敌而力少于寇,用之无厌,将何以存!”冬,十月,维入寇洮阳,邓艾与战于侯和,破之,维退住沓中。初,维以羁旅依汉,身受重任,兴兵累年,功绩不立。黄皓用... 更多>>《资治通鉴·魏纪·魏纪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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