题漱玉馆

寓馆欣传漱玉名,泉流古窦响琮琤。
幽窗偃息惊回梦,误听虚檐雨滴声。

诗人:王宗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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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书 · 卷三十九 · 志第二十九 · 百官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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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宰,一人。周武王时,周公旦始居之,掌邦治,为六卿之首。秦、汉、魏不常置。晋初依《周礼》,备置三公。三公之职,太师居首,景帝名师,故置太宰以代之。太宰,盖古之太师也。殷纣之时,箕子为太师。周武王时,太公为太师。周成王时,周公为太师。周公薨,毕公代之。汉西京初不置,平帝始复置太师官,而孔光居焉。汉东京又废。献帝初,董卓为太师,卓诛又废。魏世不置。晋既因太师而置太宰,以安平王孚居焉。 太傅,一人。周成王时,毕公为太傅。汉高后元年,初用王陵。 太保,一人。殷太甲时,伊尹为太保。周武王时,召公为太保。汉平帝元始元年,始用王舜。后汉至魏不置,晋初复置焉。自太师至太保,是为三公。论道经邦,燮理阴阳,无其人则阙,所以训护人主,导以德义者。 相国,一人。汉高帝十一年始置,以萧何居之,罢丞相。何薨,曹参代之。参薨,罢。魏齐王以晋景帝为相国。晋惠帝时赵王伦,愍帝时南阳王保,安帝时宋高祖,顺帝时齐王,并为相国。自魏、晋以来,非复人臣之位矣。 丞相,一人。殷汤以伊尹为右相,仲虺为左相。秦悼武王二年,始置丞相官。丞,奉。相,助也。悼武王子昭襄王始以樗里疾为丞相,后又置左右丞相。汉高帝初,置一丞相。十一年,更名相国。孝惠、高后置左右丞相,文帝二年,复置一丞相。哀帝元寿二年,更名大司徒。汉东京不复置。至献帝建安十三年,复置丞相。魏世及晋初又废。惠帝世,赵王伦篡位,以梁王肜为丞相。永兴元年,以成都王颖为丞相。愍帝建兴元年,以琅邪王睿为左丞相,南阳王保为右丞相。三年,以保为相国,睿为丞相。元帝永昌元年,以王敦为丞相,转司徒荀组为太尉,以司徒官属并丞相为留府,敦不受。成帝世,以王导为丞相,罢司徒府以为丞相府,导薨,罢丞相,复为司徒府。宋世祖初,以南郡王义宣为丞相,而司徒府如故。 太尉,一人。自上安下曰尉。掌兵事,郊祀掌亚献,大丧则告谥南郊。尧时舜为太尉官,汉因之。武帝建元二年省。光武建武二十七年,罢大司马,置太尉以代之。灵帝末,以刘虞为大司马,而太尉如故。 司徒,一人。掌民事,郊祀掌省牲视濯,大丧安梓宫。少昊氏以鸟名官,而祝鸠氏为司徒。尧时舜为司徒。舜摄帝位,命契为司徒。契玄孙之孙曰微,亦为夏司徒。周时司徒为地官,掌邦教。汉西京初不置。哀帝元寿二年,罢丞相,置大司徒。光武建武二十七年,去“大”。 司空,一人。掌水土事,郊祀掌扫除陈乐器,大丧掌将校复土。舜摄帝位,以禹为司空。契之子曰冥,亦为夏司空。殷汤以咎单为司空。周时司空为冬官,掌邦事。汉西京初不置。成帝绥和元年,更名御史大夫为大司空。哀帝建平二年,复为御史大夫。元寿二年,复为大司空。光武建武二十七年,去“大”字。献帝建安十三年,又罢司空,置御史大夫。御史大夫郗虑免,不复补。魏初,又置司空。 大司马,一人。掌武事。司,主也。马,武也。尧时弃为后稷,兼掌司马。周时司马为夏官,掌邦政。项籍以曹无咎、周殷并为大司马。汉初不置,武帝元狩四年,初置大司马。始直云司马,议者以汉有军候千人司马官,故加大。及置司空,又以县道官有狱司空,又加大。王莽居摄,以汉无小司徒,而定司马、司徒、司空之号并加大。光武建武二十七年,省大司马,以太尉代之。魏文帝黄初二年,复置大司马,以曹仁居之,而太尉如故。 大将军,一人。凡将军皆掌征伐。周制,王立六军。晋献公作二军,公将上军。将军之名,起于此也。楚怀王遣三将入关,宋义为上将。汉高帝以韩信为大将军。汉西京以大司马冠之。汉东京大将军自为官,位在三司上。魏明帝青龙三年,晋宣帝自大将军为太尉,然则大将军在三司下矣。其后又在三司上。晋景帝为大将军,而景帝叔父孚为太尉,奏改大将军在太尉下,后还复旧。 晋武帝践阼,安平王孚为太宰,郑冲为太傅,王祥为太保,义阳王望为太尉,何曾为司徒,荀顗为司空,石苞为大司马,陈骞为大将军,凡八公同时并置,唯无丞相焉。 有苍头字宜禄。至汉,丞相府每有所关白,到阁辄传呼“宜禄”,以此为常。 丞相置三长史。丞相有疾,御史大夫率百僚三旦问起居,及瘳,诏遣尚书令若光禄大夫赐养牛,上尊酒。汉景帝三公病,遣中黄门问病。魏、晋则黄门郎,尤重者或侍中也。魏武为丞相以来,置左右二长史而已。汉东京太傅府置掾、属十人,御属一人,令史十二人,不知皆何曹也。自太尉至大将军、骠骑、车骑、卫将军,皆有长史一人,将军又各置司马一人,太傅不置长史也。 太尉府置掾、属二十四人,西曹主府吏署用事,东曹主二千石长吏迁除事,户曹主民户祠祀农桑事,奏曹主奏议事,辞曹主辞讼事,法曹主邮驿科程事,尉曹主卒徒转运事,贼曹主盗贼事,决曹主罪法事,兵曹主兵事,金曹主货币盐铁事,仓曹主仓谷事,黄阁主簿省录众事。御属一人,令史二十二人。御属主为公御,令史则有阁下、记室、门下令史,其余史阙。案掾、属二十四人,自东西曹凡十二曹,然则曹各置掾、属一人,合二十四人也。 司徒置掾、属三十一人,御属一人,令史三十五人。司空置掾二十九人,御属一人,令史三十一人。司空别有道桥掾。其余张减之号,史阙不可得知也。 汉东京大将军、骠骑将军从事中郎二人,掾、属二十九人,御属一人,令史三十人。骑、卫将军从事中郎二人,掾、属二十人,御属一人,令史二十四人。兵曹掾史主兵事,禀假掾史主禀假,又置外刺奸主罪法。其领兵外讨,则营有五部,部有校尉一人,军司马一人。部下有曲,曲有军候一人。曲下有屯,屯有屯长一人。若不置校尉,则部但有军司马一人。又有军假司马、军假候,其别营者则为别部司马。其余将军置以征伐者,府无员职,亦有部曲司马、军候以领兵焉。案大将军以下掾属与三府张减,史阙不可得知。置令史、御属者,则是同三府也。其云掾史者,则是有掾而无属,又无令史、御属,不同三府也。 魏初公府职僚,史不备书。及晋景帝为大将军,置掾十人,西曹、东曹、户曹、仓曹、贼曹、金曹、水曹、兵曹、骑兵各一人,则无属矣。魏元帝咸熙中,晋文帝为相国,相国府置中卫将军、骁骑将军、左右长史、司马、从事中郎四人,主簿四人,舍人十九人,参军二十二人,参战十一人,掾、属三十三人。东曹掾、属各一人。西曹属一人,户曹掾一人,属二人。贼曹掾一人,属二人。金曹掾、属各一人。兵曹掾、属各一人,骑兵掾二人,属一人。车曹掾、属各一人。铠曹掾、属各一人。水曹掾、属各一人,集曹掾、属各一人,法曹掾、属各一人,奏曹掾、属各一人,仓曹属二人,戎曹属一人,马曹属一人,媒曹属一人,合为三十三人。散属九人,凡四十二人。 晋初,凡位从公以上,置长史、西阁、东阁祭酒、西曹、东曹掾、户曹、仓曹、贼曹属各一人。加兵者又置司马、从事中郎、主簿、记室督各一人,舍人四人。为持节都督者,置参军六人。安平献王孚为太宰,增掾、属为十人,兵、铠、士、营军、刺奸五曹皆置属,并前为十人也。杨骏为太傅,增祭酒为四人,掾、属为二十人,兵曹分为左、右、法、金、田、集、水、戎、车、马十曹,皆置属,则为二十人。赵王伦为相国,置左右长史、司马、从事中郎四人,参军二十人,主簿、记室督、祭酒各四人,掾、属四十人,东西曹又置属,其余十八曹皆置掾,则四十人矣。凡诸曹皆置御属、令史、学干,御属职录事也。江左以来,诸公置长史、仓曹掾、户曹属、东西阁祭酒各一人,主簿、舍人二人,御属二人,令史无定员。领兵者置司马一人,从事中郎二人,参军无定员。加崇者置左右长史、司马、从事中郎四人,掾、属四人,则仓曹增置属,户曹置掾,江左加崇,极于此也。 长史、司马、舍人,秦官。从事中郎、掾、属、主簿、令史,前汉官,陈汤为大将军王凤从事中郎是也。御属、参军,后汉官,孙坚为车骑参军事是也。本于府主无敬,晋世太原孙楚为大司马石苞参军,轻慢苞,始制施敬。祭酒,晋官也,汉吴王濞为刘氏祭酒。夫祭祀以酒为本,长者主之,故以祭酒为称。汉之侍中、魏之散骑常侍高功者,并为祭酒焉。公府祭酒,盖因其名也。长史、从事中郎主吏,司马主将,主簿、祭酒、舍人主阁内事,参军、掾、属、令史主诸曹事。司徒若无公,唯省舍人,其府常置,其职僚异于余府。有左右长史、左西曹掾、属各一人,余则同矣。余府有公则置,无则省。晋元帝为镇东大将军及丞相,置从事中郎,无定员,分掌诸曹,有录事中郎、度支中郎、三兵中郎。其参军则有谘议参军二人,主讽议事,晋江左初置,因军谘祭酒也。宋高祖为相,止置谘议参军,无定员。今诸曹则有录事、记室、户曹、仓曹、中直兵、外兵、骑兵、长流贼曹、刑狱贼曹、城局贼曹、法曹、田曹、水曹、铠曹、车曹、士曹、集、右户、墨曹,凡十八曹参军。参军不署曹者,无定员。江左初,晋元帝镇东丞相府有录事、记室、东曹、西曹、度支、户曹、法曹、金曹、仓曹、理曹、中兵、外兵、骑兵、典兵、兵曹、贼曹、运曹、禁防、典宾、铠曹、田曹、士曹、骑士、车曹参军。其东曹、西曹、度支、金曹、理曹、典兵、兵曹、贼曹、运曹、禁防、典宾、骑士、车曹凡十三曹,今阙所余十二曹也。其后又有直兵、长流、刑狱、城局、水曹、右户、墨曹七曹。高祖为相,合中兵、直兵置一参军,曹则犹二也。今小府不置长流参军者,置禁防参军。蜀丞相诸葛亮府有行参军,晋太傅司马越府又有行参军、兼行参军,后渐加长兼字。除拜则为参军事,府板则为行参军。晋末以来,参军事、行参军又各有除板。板行参军下则长兼行参军。参军督护,江左置。本皆领营,有部曲,今则无矣。公府长史、司马,秩千石。从事中郎,六百石。东西曹掾,四百石。他掾三百石。属二百石。 特进,前汉世所置,前后二汉及魏、晋以为加官,从本官车服,无吏卒。晋惠帝元康中定位令在诸公下,骠骑将军上。 骠骑将军,一人。汉武帝元狩二年,始用霍去病为骠骑将军。汉西京制,大将军、骠骑将军位次丞相。 车骑将军,一人。汉文帝元年,始用薄昭为车骑将军。鱼豢曰“魏世车骑为都督,仪与四征同。若不为都督,虽持节属四征者,与前后左右杂号将军同。其或散还从文官之例,则位次三司”晋、宋车骑、卫不复为四征所督也。 卫将军,一人。汉文帝元年,始用宋昌为卫将军。三号位亚三司。汉章帝建初三年,始使车骑将军马防班同三司,班同三司自此始也。汉末奋威将军,晋江右伏波、辅国将军,并加大而仪同三司。江左以来,将军则中、镇、抚、四镇以上或加大,余官则左右光禄大夫以上并得仪同三司,自此以下不得也。 持节都督,无定员。前汉遣使,始有持节。光武建武初,征伐四方,始权时置督军御史,事竟罢。建安中,魏武帝为相,始遣大将军督军。二十一年,征孙权还,夏侯惇督二十六军是也。魏文帝黄初二年,始置都督诸州军事,或领刺史。三年,上军大将军曹真都督中外诸军事,假黄钺,则总统外内诸军矣。明帝太和四年,晋宣帝征蜀,加号大都督。高贵公正元二年,晋文帝都督中外诸军,寻加大都督。晋世则都督诸军为上,监诸军次之,督诸军为下。使持节为上,持节次之,假节为下。使持节得杀二千石以下。持节杀无官位人,若军事得与使持节同。假节唯军事得杀犯军令者。晋江左以来,都督中外尤重,唯王导居之。宋氏人臣则无也。江夏王义恭假黄钺。假黄钺,则专戮节将,非人臣常器矣。 征东将军,一人。汉献帝初平三年,马腾居之。征南将军,一人。汉光武建武中,岑彭居之。征西将军,一人。汉光武建武中,冯异居之。征北将军,一人。鱼豢曰“四征,魏武帝置,秩二千石。黄初中,位次三公。汉旧诸征与偏裨杂号同” 镇东将军,一人。后汉末,魏武帝居之。镇南将军,一人。后汉末,刘表居之。镇西将军,一人。后汉初平三年,韩遂居之。镇北将军,一人。 中军将军,一人。汉武帝以公孙敖为之,时为杂号。镇军将军,一人。魏以陈群为之。抚军将军,一人。魏以司马宣王为之。中、镇、抚三号比四镇。 安东将军,一人。后汉末,陶谦为之。安南将军,一人。安西将军,一人。后汉末,段煨为之。安北将军,一人。鱼豢曰“镇北、四安,魏黄初、太和中置” 平东将军,一人。平南将军,一人。平西将军,一人。平北将军,一人。四平,魏世置。 左将军、右将军、前将军、后将军。左将军以下,周末官,秦、汉并因之,光武建武七年省,魏以来复置。 征虏将军,汉光武建武中,始以祭遵居之。冠军将军,楚怀王以宋义为卿子冠军。冠军之名,自此始也。魏正始中,以文钦为冠军将军、扬州刺史。辅国将军,汉献帝以伏完居之。宋太宗泰始四年,改为辅师。后废帝元徽二年,复故。龙骧将军,晋武帝始以王浚居之。 东中郎将,汉灵帝以董卓居之。南中郎将,汉献帝建安中,以临淄侯曹植居之。西中郎将。北中郎将,汉建安中,以鄢陵侯曹彰居之。凡四中郎将,何承天云,并后汉置。 建威将军,汉光武建武中,以耿弇为建威大将军。振威将军,后汉初,宋登为之。奋威将军,前汉世,任千秋为之。扬威将军,魏置。广威将军,魏置。建武将军,魏置。振武将军,前汉末,王况为之。奋武将军,后汉末,吕布为之。扬武将军,光武建武中,以马成为之。广武将军,晋江左置。 鹰扬将军,汉建安中,魏武以曹洪居之。折冲将军,汉建安中,魏武以乐进居之。轻车将军,汉武帝以公孙贺为之。扬烈将军,建安中,以假公孙渊。宁远将军,晋江左置。材官将军,汉武帝以李息为之。伏波将军,汉武帝征南越,始置此号,以路博德为之。 凌江将军,魏置。自凌江以下,则有宣威、明威、骧威、厉威、威厉、威寇、威虏、威戎、威武、武烈、武毅、武奋、绥远、绥边、绥戎、讨寇、讨虏、讨难、讨夷、荡寇、荡虏、荡难、荡逆、殄寇、殄虏、殄难、扫夷、扫寇、扫虏、扫难、扫逆、厉武、厉锋、虎威、虎牙、广野、横野、偏将军、裨将军,凡四十号。其威虏,汉光武以冯俊居之。虎牙,以盖延居之,为虎牙大将军。横野,以耿纯居之。荡寇,汉建安中,满宠居之。虎威,于禁居之。其余或是后汉及魏所置,今则或置或不。自左右前后将军以下至此四十号,唯四中郎将各一人,余皆无定员。自车骑以下为刺史又都督及仪同三司者,置官如领兵。但云都督不仪同三司者,不置从事中郎,置功曹一人,主吏,在主簿上,汉末官也。汉东京司隶有功曹从事史,如诸州治中,因其名也。功曹参军一人,主佐囗囗记室下,户曹上。监以下不置谘议、记室,余则同矣。宋太宗已来,皇子、皇弟虽非都督,亦置记室参军。小号将军为大郡边守置佐吏者,又置长史,余则同也。 太常,一人。舜摄帝位,命伯夷作秩宗,掌三礼,即其任也。周时曰宗伯,是为春官,掌邦礼。秦改曰奉常,汉因之。景帝中六年,更名曰太常。应劭曰“欲令国家盛大常存,故称太常”前汉常以列侯忠孝敬慎者居之,后汉不必列侯也。 博士,班固云,秦官。史臣案,六国时往往有博士,掌通古今。汉武建元五年,初置《五经》博士。宣、成之世,《五经》家法稍增,经置博士一人。至东京凡十四人。《易》,施、孟、梁丘、京氏。《尚书》,欧阳、大小夏侯。《诗》,齐、鲁、韩。《礼》,大小戴。《春秋》,严、颜:各一博士。而聪明有威重者一人为祭酒。魏及晋西朝置十九人,江左初减为九人,皆不知掌何经。元帝末,增《仪礼》、《春秋公羊》博士各一人,合为十一人。后又增为十六人,不复分掌《五经》,而谓之太学博士也。秩六百石。 国子祭酒一人,国子博士一人,国子助教十人。《周易》、《尚书》、《毛诗》、《礼记》、《周官》、《仪礼》、《春秋左氏传》、《公羊》、《谷梁》各为一经,《论语》、《孝经》为一经,合十经,助教分掌。国子,周旧名,周有师氏之职,即今国子祭酒也。晋初复置国子学,以教生徒,而隶属太学焉。晋初助教十五人,江左以来,损其员。自宋世若不置学,则助教唯置一人,而祭酒、博士常置也。 太庙令,一人。丞一人。并前汉置。西京曰长,东京曰令。领斋郎二十四人。 明堂令,一人。丞一人。丞,汉东京初置。令,宋世祖大明中置。 太祝令,一人。丞一人。掌祭祀读祝迎送神。太祝,周旧官也。汉西京置太祝令、丞,武帝太初元年,更名曰庙祀。汉东京改曰太祝。 太史令,一人,丞一人。掌三辰时日祥瑞妖灾,岁终则奏新历。太史,三代旧官,周世掌建邦之六典,正岁年,以序事颁朔于邦国。又有冯相氏,掌天文次序。保章氏,掌天文。今之太史,则并周之太史、冯相、保章三职也。汉西京曰太史令。汉东京有二丞,其一在灵台。 太乐令,一人。丞一人。掌凡诸乐事。周时为大司乐。汉西京曰太乐令。汉东京曰大予乐令。魏复为太乐令。陵令,每陵各一人,汉旧官也。 乘黄令,一人。掌乘舆车及安车诸马。魏世置。自博士至乘黄令,并属太常。 光禄勋,一人。丞一人。光,明也。禄,爵也。勋,功也。秦曰郎中令,汉因之。汉武太初元年,更名光禄勋。掌三署郎,郎执戟卫宫展门户。光禄勋居禁中如御史,有狱在殿门外,谓之光禄外部。光禄勋郊祀掌三献。魏、晋以来,光禄勋不复居禁中,又无复三署郎,唯外宫朝会,则以名到焉。二台奏劾,则符光禄加禁止,解禁止亦如之。禁止,身不得入殿省,光禄主殿门故也。宫殿门户,至今犹属。晋哀帝兴宁二年,省光禄勋,并司徒。孝武宁康元年,复置。汉东京三署郎有行应四科者,岁举茂才二人,四行二人,及三署郎罢省,光禄勋犹依旧举四行,衣冠子弟充之。三署者,五官署、左署、右署也,各置中郎将以司之。郡举孝廉以补三署郎,年五十以上,属五官,其次分在左右署。凡有中郎、议郎、侍郎、郎中四等,无员,多至万人。 左光禄大夫,右光禄大夫,二大夫,晋初置。光禄大夫,秦时为中大夫,汉武太初元年,更名光禄大夫。晋初又置左右光禄大夫,而光禄大夫如故。光禄大夫银章青绶,其重者加金章紫绶,则谓之金紫光禄大夫。旧秩比二千石。 中散大夫,王莽所置,后汉因之。前汉大夫皆无员,掌论议。后汉光禄大夫三人,中大夫二十人,中散大夫三十人。魏以来复无员。自左光禄大夫以下,养老疾,无职事。中散,六百石。 卫尉,一人。丞二人。掌宫门屯兵,秦官也。汉景初,改为中大夫令。后元年,复为卫尉。晋江右掌冶铸,领冶令三十九,户五千三百五十。冶皆在江北,而江南唯有梅根及冶塘二冶,皆属扬州,不属卫尉。卫尉,江左不置,宋世祖孝建元年复置。旧一丞,世祖增置一丞。 廷尉,一人。丞一人。掌刑辟。凡狱必质之朝廷,与众共之之义。兵狱同制,故曰廷尉。舜摄帝位,咎繇作士,即其任也。周时大司寇为秋官,掌邦刑。秦为廷尉。汉景帝中六年,更名大理。武帝建元四年,复为廷尉。哀帝元寿二年,复为大理。汉东京初,复为廷尉。 廷尉正,一人。廷尉监,一人。正、监并秦官。本有左右监,汉光武省右,犹云左监。魏、晋以来,直云监。廷尉评,一人。汉宣帝地节三年,初置左右评。汉光武省右,犹云左评。魏、晋以来,直云评。正、监、评并以下官礼敬廷尉卿。正、监秩千石,评六百石。廷尉律博士,一人。魏武初建魏国置。 大司农,一人。丞一人。掌九谷六畜之供膳羞者。舜摄帝位,命弃为后稷,即其任也。周则为太府,秦治粟内史。汉景帝后元年,更名大农令。武帝太初元年,更名曰大司农。晋哀帝末,省并都水,孝武世复置。汉世丞二人,魏以来一人。 太仓令,一人。丞一人。秦官也。晋江左以来,又有东仓、石头仓丞各一人。 导官令,一人。丞一人。掌舂御米。汉东亦置。导,择也。择米令精也。司马相如《封禅书》云,导一茎六穗于庖。 籍田令,一人。丞一人。掌耕宗庙社稷之田,于周为甸师。汉文帝初立籍田,置令、丞各一人。汉东京及魏并不置。晋武泰始十年复置。江左省,宋太祖元嘉中又置。自太仓至籍田令,并属司农。 少府,一人。丞一人。掌中服御之物。秦官也,汉因之。掌禁钱以给私养,故曰少府。晋哀帝末,省并丹阳尹。孝武世复置。 左尚方令、丞各一人。右尚方令、丞各一人。并掌造军器。秦官也,汉因之。于周则为玉府。晋江右有中尚方、左尚方、右尚方,江左以来,唯一尚方。宋高祖践阼,以相府作部配台,谓之左尚方,而本署谓之右尚方焉。又以相府细作配台,即其名置令一人,丞二人,隶门下。世祖大明中,改曰御府,置令一人,丞一人。御府,二汉世典官婢作亵衣服补浣之事,魏、晋犹置其职,江左乃省焉。后废帝初,省御府,置中署,隶右尚方。汉东京太仆属官有考工令,主兵器弓弩刀铠之属,成则传执金吾入武库,及主织绶诸杂工。尚方令唯主作御刀绶剑诸玩好器物而已。然则考工令如今尚方,尚方令如今中署矣。 东冶令,一人。丞一人。南冶令,一人。丞一人。汉有铁官,晋署令,掌工徒鼓铸,隶卫尉。江左以来,省卫尉,度隶少府。宋世虽置卫尉,冶隶少府如故。江南诸郡县有铁者或署冶令,或署丞,多是吴所置。 平准令,一人。丞一人。掌染,秦官也,汉因之。汉隶司农,不知何世隶少府。宋顺帝即位,避帝讳,改曰染署。 将作大匠,一人。丞一人。掌土木之役。秦世置将作少府,汉因之。景帝中六年,更名将作大匠。光武中元二年省,以谒者领之。章帝建初元年复置。晋氏以来,有事则置,无则省。 大鸿胪,掌赞导拜授诸王。秦世为典客,汉景帝中六年,更名大行令。武帝太初元年,更名大鸿胪。鸿,大也。胪,陈也。晋江左初省。有事则权置,事毕即省。 太仆,掌舆马。周穆王所置,秦因之。《周官》则校人掌马,巾车掌车,及置太仆,兼其任也。晋江左或署或省,宋以来不置。郊祀则权置太仆执辔,事毕即省。 太后三卿,各一人。应氏《汉官》曰“卫尉、少府,秦官。太仆,汉成帝置。皆随太后宫为号,在正卿上,无太后乃阙”魏改汉制,在九卿下。晋复旧,在同号卿上。 大长秋,皇后卿也。有后则置,无则省。秦时为将行,汉景帝中六年,更名大长秋。韦曜曰“长秋者,以皇后阴官,秋者阴之始,取其终而长,欲其久也”自太常至长秋,皆置功曹、主簿、五官。汉东京诸郡有五官掾,因其名也。汉制卿尹秩皆中二千石,丞一千石。 尚书,古官也。舜摄帝位,命龙作纳言,即其任也。《周官》司会,郑玄云,若今尚书矣。秦世少府遣吏四人在殿中主发书,故谓之尚书。尚犹主也。汉初有尚冠、尚衣、尚食、尚浴、尚席、尚书,谓之六尚。战国时已有尚冠、尚衣之属矣。秦时有尚书令、尚书仆射、尚书丞。至汉初并隶少府,汉东亦犹文属焉。古者重武官,以善射者掌事,故曰仆射。仆射者,仆役于射事也。秦世有左右曹诸吏,官无职事,将军大夫以下皆得加此官。汉武帝世,使左右曹诸吏分平尚书奏事。昭帝即位,霍光领尚书事。成帝初,王凤录尚书事。汉东京每帝即位,辄置太傅,录尚书事,薨辄省。晋康帝世,何充让录表曰“咸康中,分置三录,王导录其一,荀嵩、陆晔各录六条事”然则似有二十四条,若止有二十条,则荀、陆各录六条,导又何所司乎。若导总录,荀、陆分掌,则不得复云导录其一也。其后每置二录,辄云各掌六条事,又是止有十二条也。十二条者,不知悉何条。晋江右有四录,则四人参录也。江右张华、江左庾亮并经关尚书七条,则亦不知皆何事也。后何充解录,又参关尚书。录尚书职无不总。王肃注《尚书》“纳于大麓”曰“尧纳舜于尊显之官,大录万机之政也”凡重号将军刺史,皆得命曹授用,唯不得施除及加节。宋世祖孝建中,不欲威权外假,省录。大明末复置。此后或置或省。汉献帝建安四年,以执金吾荣郃为尚书左仆射,卫臻为右仆射。二仆射分置,自此始也。汉成帝建始四年,初置尚书,员四人,增丞亦为四人。曹尚书其一曰常侍曹,主公卿事。其二曰二千石曹,主郡国二千石事。其三曰民曹,主吏民上书事。其四曰客曹,主外国夷狄事。光武分二千石曹为二,又分客曹为南主客曹、北主客曹,改常侍曹为吏曹,凡六尚书。减二丞,唯置左右二丞而已。应劭《汉官》云“尚书令、左丞,总领纲纪,无所不统。仆射、右丞,掌禀假钱谷。三公尚书二人,掌天下岁尽集课。吏曹掌选举、斋祠。二千石曹掌水、火、盗贼、词讼、罪法。客曹掌羌、胡朝会,法驾出,护驾。民曹掌缮治、功作、盐池、苑囿。吏曹任要,多得超迁”则汉末曹名及职司又与光武时异也。魏世有吏部、左民、客曹、五兵、度支五曹尚书。晋初有吏部、三公、客曹、驾部、屯田、度支六曹尚书。武帝咸宁二年,省驾部尚书,四年又置。太康中,有吏部、殿中、五兵、田曹、度支、左民六尚书。惠帝世,又有右民尚书。尚书止于六曹,不知此时省何曹也。江左则有祠部、吏部、左民、度支、五兵,合不五曹尚书。宋高祖初,又增都官尚书。若有右仆射,则不置祠部尚书。世祖大明二年,置二吏部尚书,而省五兵尚书,后还置一吏部尚书。顺帝升明元年,又置五兵尚书。 尚书令,任总机衡。仆射、尚书,分领诸曹。左仆射领殿中、主客二曹。吏部尚书领吏部、删定、三公、比部四曹。祠部尚书领祠部、仪曹二曹。度支尚书领度支、金部、仓部、起部四曹。左民尚书领左民、驾部二曹。都官尚书领都官、水部、库部、功论四曹。五兵尚书领中兵、外兵二曹。昔有骑兵、别兵、都兵,故谓之五兵也。五尚书、二仆射、一令,谓之八坐。若营宗庙宫室,则置起部尚书,事毕省。 汉成帝之置四尚书也,无置郎之文。《汉仪》,尚书郎四人,一人主匈奴单于营部,一人主羌夷吏民,一人主户口垦田,一人主财帛委输。匈奴单于,宣帝之世,保塞内附。成帝世,单于还北庭矣。一郎主匈奴单于营部,则置郎疑是光武时,所主匈奴,是南单于也。《汉官》云,置郎三十六人,不知是何帝增员。然则一尚书则领六郎也。主作文书,起立事草。初为郎中,满岁则为侍郎。尚书寺居建礼门内。尚书郎入直,官供青缣白绫被,或以绵緤为之。给帷帐、毡褥、通中枕,太官供食物,汤官供饼饵及五孰果实之属,给尚书伯使一人,女侍二人,皆选端正妖丽,执香炉,护衣服,奏事明光殿。殿以胡粉涂壁,画古贤烈士。以丹朱色地,谓之丹墀。尚书郎口含鸡舌香,以其奏事答对,欲使气息芬芳也。奏事则与黄门侍郎对揖。黄门侍郎称已闻,乃出。天子所服五时衣以赐尚书令仆,而丞、郎月赐赤管大笔一双,隃麋墨一丸。魏世有殿中、吏部、驾部、金部、虞曹、比部、南主客、祠部、度支、库部、农部、水部、仪曹、三公、仓部、民曹、二千石、中兵、外兵、别兵、都兵、考功、定科,凡二十三郎。青龙二年有军事,尚书令陈矫奏置都官、骑兵二曹郎,合为二十五曹。晋西朝则直事、殿中、祠部、仪曹、吏部、三公、比部、金部、仓部、度支、都官、二千石、左民、右民、虞曹、屯田、起部、水部、左主客、右主客、驾部、车部、库部、左中兵、右中兵、左外兵、右外兵、别兵、都兵、骑兵、左士右士、北主客、南主客为三十四曹郎。后又置运曹,凡三十五曹。晋江左初,无直事、右民、屯田、车部、别兵、都兵、骑兵、左士、右士、运曹十曹郎,而主客、中外兵各置一郎而已,所余十七曹也。康、穆以来,又无虞曹、二千石二郎,犹有殿中、祠部、吏部、仪曹、三公、比部、金部、仓部、度支、都官、左民、起部、水部、主客、驾部、库部、中兵、外兵十八曹郎。后又省主客、起部、水部,余十五曹。宋高祖初,加置骑兵、主客、起部、水部四曹郎,合为十九曹。太祖元嘉十年,又省仪曹、主客、比部、骑兵四曹郎。十一年,又并置。十八年,增删定曹郎,次在左民曹上,盖魏世之定科郎也。三十年,又置功论郎,次都官之下,在删定之上。太宗世,省骑兵。今凡二十曹郎。以三公、比部主法制。度支主算。支,派也。度,景也。都官主军事刑狱。其余曹所掌,各如其名。 汉制,公卿御史中丞以下,遇尚书令、仆、丞、郎,皆辟车豫相回避,台官过,乃得去。今尚书官上朝及下,禁断行人,犹其制也。汉又制,丞、郎见尚书,呼曰明时。郎见二丞,呼曰左君、右君。郎以下则有都令史、令史、书令史、书吏干。汉东京尚书令史十八人,晋初正令史百二十人,书令史百三十人。自晋至今,或减或益,难以定言。《汉仪》有丞相令史。令史,盖前汉官也。晋西朝有尚书都令史朱诞,则都令史其来久矣。分曹所掌如尚书也。 晋西朝八坐丞郎,朝晡诣都坐朝,江左唯旦朝而已。八坐丞郎初拜,并集都坐,交礼。迁,又解交。汉旧制也。今唯八坐解交,丞郎不复解交也。尚书令千石,仆射尚书六百石,丞郎四百石。 武库令,一人。掌军器,秦官。至二汉,属执金吾。晋初罢执金吾,至今隶尚书库部。 车府令,一人。丞一人。秦官也。二汉、魏、晋并隶太仆。太仆既省,隶尚书驾部。 上林令,一人。丞一人。汉西京上林中有八丞、十二尉、十池监。丞、尉属水衡都尉。池监隶少府。汉东京曰上林苑令及丞各一人,隶少府。晋江左阙。宋世祖大明三年复置,隶尚书殿中曹及少府。 材官将军,一人。司马一人。主工匠土木之事。汉左右校令,其任也。魏右校又置材官校尉,主天下材木事。晋江左改材官校尉曰材官将军,又罢左校令。今材官隶尚书起部及领军。 侍中,四人。掌奏事,直侍左右,应对献替。法驾出,则正直一人负玺陪乘。殿内门下众事皆掌之。周公戒成王《立政》之篇所云“常伯”,即其任也。侍中本秦丞相史也,使五人往来殿内东厢奏事,故谓之侍中。汉西京无员,多至数十人,入侍禁中,分掌乘舆服物,下至亵器虎子之属。武帝世,孔安国为侍中,以其儒者,特听掌御唾壶,朝廷荣之。久次者为仆射。汉东京又属少府,犹无员。掌侍左右,赞导众事,顾问应答。法驾出,则多识者一人负传国玺,操斩白蛇剑,参乘。余皆骑,在乘舆车后。光武世,改仆射为祭酒焉。汉世,与中官俱止禁中。武帝时,侍中莽何罗挟刃谋逆,由是侍中出禁外,有事乃入,事毕即出。王莽秉政,侍中复入,与中官共止。章帝元和中,侍中郭举与后宫通,拔佩刀惊御,举伏诛,侍中由是复出外。魏、晋以来,置四人,别加官不主数。秩比二千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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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书 · 卷三十二 · 志第二十二 · 五行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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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五行传》曰“弃法律,逐功臣,杀太子,以妾为妻,则火不炎上”谓火失其性而为灾也。又曰“视之不明,是谓不哲。厥咎舒,厥罚恒燠,厥极疾。时则有草妖,时则有裸虫之孽,时则有羊祸,时则有目疴,时则有赤眚、赤祥。惟水沴火”裸虫,刘歆传以为羽虫。 火不炎上: 魏明帝太和五年五月,清商殿灾。初,帝为平原王,纳河南虞氏为妃。及即位,不以为后,更立典虞车工卒毛嘉女,是为悼皇后。后本仄微,非所宜升。以妾为妻之罚也。魏明帝青龙元年六月,洛阳宫鞠室灾。二年四月,崇华殿灾,延于南阁。缮复之。至三年七月,此殿又灾。帝问高堂隆“此何咎也。于礼宁有祈禳之义乎”对曰“夫灾变之发,皆所以明教诫也。唯率礼修德,可以胜之。《易传》曰:上不俭,下不节,孽火烧其室。又曰:君高其台,天火为灾。此人君苟饰宫室,不知百姓空竭,故天应之以旱,火从高殿起也。案旧占,灾火之发,皆以台榭宫室为诫。今宜罢散民役,务从节约,清扫所灾之处,不敢于此有所营造。萐莆嘉禾,必生此地,以报陛下虔恭之德”不从。遂复崇华殿,改曰九龙。以郡国前后言龙见者九,故以为名。多弃法度,疲民逞欲,以妾为妻之应也。 吴孙亮建兴元年十二月,武昌端门灾。改作端门,又灾内殿。案《春秋》鲁雉门及两观灾,董仲舒以为天意欲使定公诛季氏,若曰去其高显而奢僭者也。汉武帝世,辽东高庙灾,其说又同。今此与二事颇类也。且门者,号令所出。殿者,听政之所。是时诸恪属秉政,而矜慢放肆。孙峻总禁旅,而险害终著。武昌,孙氏尊号所始,天戒若曰,宜除其贵耍之首者。恪果丧众殄民,峻授政于綝,綝废亮也。或曰孙权毁彻武昌,以增太初宫,诸葛恪有迁都意,更起门殿,事非时宜,故见灾也。京房《易传》曰“君不思道,厥妖火烧宫”吴孙亮太平元年二月朔,建业火。人火之也。是秋,孙綝始秉政,矫以亮诏杀吕据、滕胤。明年,又辄杀朱异。弃法律、逐功臣之罚也。 吴孙休永安五年二月,白虎门北楼灾。六年十月,石头小城火,烧西南百八十丈。是时嬖人张布专擅国势,多行无礼,而韦昭、盛冲终斥不用,兼遣察战等为使,惊扰州郡,致使交趾反乱。是其咎也。 吴孙皓建衡二年三月,大火,烧万余家,死者七百人。案《春秋》,齐火,刘向以为桓公好内,听女口,妻妾数更之罚也。皓制令诡暴,荡弃法度,劳臣名士,诛斥甚众。后宫万余,女谒数行,其中隆宠佩皇后玺者又多矣。故有大火。 晋武帝太康八年三月乙丑,震灾西阁、楚王所止坊,及临商观窗。十年四月癸丑,崇贤殿灾。十月庚辰,含章鞠室、修成堂前庑、内坊东屋、辉章殿南阁火。时有上书者曰“汉王氏五侯兄弟迭任,今杨氏三公并在大位,天变屡见,窃为陛下忧之”杨珧由是乞退。是时帝纳冯紞之间,废张华之功。听杨骏之谗,离卫瓘之宠。此逐功臣之罚也。明年,宫车晏驾。其后楚王承窃发之旨,戮害二公,身亦不免。震灾其坊,又天意乎。 晋惠帝元康五年闰月庚寅,武库火。张华疑有乱,先固守,然后救灾。是以累代异宝,王莽头,孔子履,汉高断白蛇剑及二百万人器械,一时荡尽。是后愍怀见杀,杀太子之罚也。天戒若曰,夫设险击柝,所以固其国。储积戎器,所以戒不虞。今冢嗣将倾,社稷将泯,禁兵无所复施,皇旅又将谁卫。帝后不悟,终丧四海,是其应也。张华、阎纂皆曰,武库火而氐、羌反,太子见废,则四海可知矣。元康八年十一月,高原陵火。是时贾后凶恣,贾谧擅朝,恶积罪稔,宜见诛绝。天戒若曰,臣妾之不可者,虽亲贵莫比,犹宜忍而诛之,如吾燔高原陵也。帝既眊弱,而张华又不纳裴頠、刘卞之谋,故后遂与谧诬杀太子也。干宝云“高原陵火,太子废,其应也。汉武帝世,高园便殿火,董仲舒对与此占同” 晋惠帝永康元年,帝纳皇后羊氏。后将入宫,衣中忽有火,众咸怪之。太安二年,后父玄之以成都之逼,忧死。永兴元年,成都遂废后,处之金墉城,而杀其叔父同之。是后还立,立而复废者四,又诏赐死,荀藩表全之。虽末还在位,然忧逼折辱,终古未闻。此孽火之应。晋惠帝永兴二年七月甲午,尚书诸曹火,延崇礼闼及阁道。夫百揆王化之本,王者弃法律之应也。清河王覃入为晋嗣,不终于位,又杀太子之罚也。 晋孝怀帝永嘉四年十一月,襄阳火,死者三千余人。是时王如自号大将军、司雍二州牧,众四五万,攻略郡县,以为己邑。都督力屈,婴城自守,贼遂攻逼襄阳。此下陵上,阳失节,火灾出也。 晋元帝太兴中,王敦镇武昌。武昌火起,兴众救之。救于此而发于彼,东西南北数十处俱应,数日不绝。班固所谓滥炎妄起,虽兴师不能救之之谓也。干宝曰“此臣而君行,亢阳失节之灾也”晋元帝永昌二年正月癸巳,京都大火。三月,饶安、东光、安陵三县火,烧七千余家,死者万五千人。 晋明帝太宁元年正月,京都火。是时王敦威侮朝廷,多行无礼,内外臣下,咸怀怨毒。极阴生阳,故有火灾。与董仲舒说《春秋》陈火同事也。 晋穆帝永和五年六月,震灾石虎太武殿及两厢、端门,光烂照天,金石皆尽,火月余乃灭。是年四月,石虎死矣。其后胡遂灭亡。 晋海西太和中,郗愔为会稽。六月,大旱灾,火烧数千家,延及山阴仓米数百万斛。炎烟蔽天,不可扑灭。 晋孝武帝宁康元年三月,京都风,火大起。是时桓温入朝,志在陵上。少主践位,人怀忧恐。此与太宁火同事。晋孝武帝太元十年正月,立国子学。学生多顽嚚,因风放火,焚房百余间。是后考课不厉,赏黜无章,有育才之名,无收贤之实。《书》云“知人则哲”此不哲之罚先兆也。太元十三年十二月乙未,延贤堂灾。丙申,螽斯、则百堂及客馆、骠骑库皆灾。于时朝多弊政,衰陵日兆。不哲之罚,皆有象类。主相不悟,终至乱亡云。 晋安帝隆安二年三月,龙舟二乘灾。是水沴火也。晋安帝元兴元年八月庚子,尚书下舍曹火。元兴三年,卢循攻略广州,刺史吴隐之闭城固守。是年十月壬戌夜,大火起。时民人避寇,盈满城内。隐之惧有应贼,但务严兵,不先救火,由是府舍焚烧荡尽,死者万余人,因遂散溃,悉为贼擒。殆与襄阳火同占也。 晋安帝义熙四年七月丁酉,尚书殿中吏部曹火。义熙十一年,京都所在大行火灾,吴界尤甚。火防甚峻,犹自不绝。王弘时为吴郡,白日在听事上,见天上有一赤物下,状如信幡,径集路南人家屋上,火即复大发。弘知天为之灾,不罪火主。 宋文帝元嘉五年正月戊子,京邑大火。元嘉七年十二月乙亥,京邑火,延烧太社北墙。元嘉二十九年三月壬午,京邑大火,风雷甚壮。 后废帝元徽三年正月己巳,京邑大火。元徽三年三月戊辰,京邑大火,烧二岸数千家。恒燠: 庶征之恒燠,刘向、班固以冬亡冰及霜不杀草应之。京房《易传》又曰“夏则暑杀人,冬则物华实” 吴孙亮建兴元年九月,桃李华。孙权世,政烦赋重,民雕于役。是时诸葛恪始辅政,息校官,原逋责,除关梁,崇宽厚。此舒缓之应也。一说桃李寒华为草妖,或属华孽。 魏元帝景元三年十月,桃李华。自高贵弑死之后,晋文王深树恩德,事崇优缓,此其应也。 晋穆帝永和九年十二月,桃李华。是时简文辅政,事多弛略,舒缓之应也。宋顺帝升明元年十月,於潜桃、李、柰结实。草妖: 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春正月,魏武帝在洛阳,将起建始殿,伐濯龙祠树而血出。又掘徙梨,根伤亦血出。帝恶之,遂寝疾,是月崩。盖草妖,又赤祥也。是岁,魏文帝黄初元年也。 吴孙亮五凤元年六月,交趾稗草化为稻。昔三苗将亡,五谷变种。此草妖也。其后亮废。 蜀刘禅景耀五年,宫中大树无故自折。谯周忧之,无所与之言,乃书柱曰“众而大,其之会,具而授,若何复”言曹者众也。魏者大也。众而大,天下其当会也。具而授,如何复有立者乎。蜀果亡,如周言。此草妖也。 吴孙皓天玺元年,吴郡临平湖自汉末秽塞,是时一夕忽开除无草。长老相传,此湖塞,天下乱。此湖开,天下平。吴寻亡,而九服为一。吴孙皓天纪三年八月,建业有鬼目菜生工黄狗家,依缘枣树,长丈余,茎广四寸,厚三分。又有荬菜生工吴平家,高四尺,如枇杷形,上圆径一尺八寸,下茎广五寸,两边生叶绿色。东观案图,名鬼目作芝草,荬菜作平虑。遂以狗为侍芝郎,平为平虑郎,皆银印青绶。干宝曰“明年晋平吴,王浚止船,正得平渚,姓名显然,指事之征也。黄狗者,吴以土运承汉,故初有黄龙之瑞,及其季年,而有鬼目之妖,托黄狗之家,黄称不改,而贵贱大殊。天道精微之应也” 晋惠帝元康二年春,巴西郡界竹生花,紫色,结实如麦,外皮青,中赤白,味甘。元康九年六月庚子,有桑生东宫西厢,日长尺余。甲辰,枯死。此与殷太戊同妖。太子不能悟,故至废戮也。班固称“野木生朝而暴长,小人将暴居大臣之位,危亡国家,象朝将为墟也”。是后孙秀、张林寻用事,遂至大乱。 晋惠帝永康元年四月丁巳,立皇孙臧为皇太孙。五月甲子,就东宫。桑又生于西厢。明年,赵伦篡位,鸩杀臧。此与愍怀同妖也。永康元年四月,壮武国有桑化为柏。是月,张华遇害。 晋孝怀帝永嘉三年冬,项县桑树有声如解材,民谓之桑林哭。案刘向说,桑者丧也,又为哭声,不祥之甚。是时京师虚弱,胡寇交逼,司马越无卫上国之心。四年冬,委而南出,至五年春,薨于此城。石勒邀其众,围而射之,王公以下至庶人,死者十余万人,又剖越棺焚其尸。是败也,中原无所请命,洛京寻没。桑哭之应也。 永嘉六年五月,无锡县有四株茱萸树,相樛而生,状若连理。先是,郭景纯筮延陵偃鼠,遇《临》之《益》,曰“后当复有妖树生,若瑞而非,辛螫之木也。傥有此,东南数百里必有作逆者”其后徐馥作乱。此草妖也,郭以为木不曲直。永嘉六年七月,豫章郡有樟树久枯,是月忽更荣茂,与昌邑枯社复生同占。怀帝不终其祚,元帝由支族兴之应也。 晋明帝太宁元年九月,会稽剡县木生如人面。是后王敦称兵作逆,祸败无成。汉哀、灵之世,并有此妖,而人貌备具,故其祸亦大。今此但人面而已,故其变亦轻。 晋成帝咸和六年五月癸亥,曲阿有柳树倒地六载,是月忽复起生。咸和九年五月甲戌,吴雄家有死榆树,是日因风雨起生。与汉上林断柳起生同象。初,康帝为吴王,于时虽改封琅邪,而犹食吴郡为邑。是帝越正体飨国之象也。曲阿先亦吴地,象见吴邑雄舍,又天意也。 晋哀帝兴宁三年五月癸卯,庐陵西昌县修明家有死栗树,是日忽起生。时孝武年四岁,而简文居蕃,四海宅心。及得位垂统,则祚隆孝武。识者窃曰,西昌修明之祥,帝讳实应之矣。是与汉宣帝颇同象也。 晋海西太和元年,凉州杨树生松。天戒若曰,松不改柯易叶,杨者柔脆之木,此永久之业,将集危亡之地。是后张天锡降氐。 晋孝武太元十四年六月,建宁同乐县枯木断折,忽然自立相属。京房《易传》曰“弃正作淫,厥妖木断自属。妃后有专,木仆反立”是时治道方僻,多失其正。其后张夫人专宠,及帝崩,兆庶归咎张氏焉。 晋安帝元兴三年,荆、江二界生竹实如麦。晋安帝义熙二年九月,扬州营扬武将军营士陈盖家有苦荬菜,茎高四尺六寸,广三尺二寸。此殆与吴终同象也。义熙中,宫城上御道左右皆生蒺藜,草妖也。蒺藜有刺,不可践而行,生宫墙及驰道,天戒若曰,人君拱默不能听政,虽居宸极,犹若空宫。虽有御道,未尝驰骋,皆生蒺藜若空废也。义熙八年,太社生薰树于坛侧。薰于文尚黑,宋水德将王之符也。 羽虫之孽: 魏文帝黄初四年五月,有鹈鹕鸟集灵芝池。案刘向说,此羽虫之孽,又青祥也。诏曰“此诗人所谓污泽者也。《曹诗》刺恭公远君子,近小人。今岂有贤智之士,处于下位,否则斯鸟胡为而至哉。其博举天下俊德茂才,独行君子,以答曹人之刺”于是杨彪、管宁之徒,咸见荐举。此谓睹妖知惧者也。虽然不能优容亮直,而多溺偏私矣。京房《易传》曰“辟退有德,厥妖水鸟集于国井”黄初末,宫中有<燕鸟>生鹰,口爪俱赤。此与商纣、宋隐同象。 景初元年,又有<燕鸟>生钜彀于卫国涓桃里李盖家,形若鹰,吻似燕。案刘向说,此羽虫之孽,又赤眚也。高堂隆曰“此魏室之大异,宜防鹰扬之臣于萧墙之内”其后晋宣王起,遂有魏室。 汉献帝建安二十三年,秃鹙鸟集邺宫文昌殿后池。明年,魏武王薨。 魏文帝黄初三年,又集雒阳芳林园池。七年,又集。其夏,文帝崩。景初末,又集芳林园池。前世再至,辄有大丧,帝恶之。其年,明帝崩。 蜀刘禅建兴九年十月,江阳至江州有鸟从江南飞渡江北,不能达,堕水死者以千余。是时诸葛亮连年动众,志吞中夏,而终死渭南,所图不遂。又诸将分争,颇丧徒旅。鸟北飞不能达,堕水死者,皆有其象也。亮竟不能过渭,又其应乎。此与汉、楚国乌斗堕泗水粗类矣。 魏明帝青龙三年,戴頠巢钜鹿人张臶家。臶博学有高节,不应袁绍、高干之命,魏太祖辟亦不至,优游嘉遁,门徒数百,太守王肃雅敬焉。时年百余岁,谓门人曰“戴頠阳鸟,而巢于门阴,此凶祥也”乃援琴歌咏,作诗一首,旬日而卒。按占,羽虫之孽也。魏明帝景初元年,陵霄阁始构,有鹊巢其上。鹊体白黑杂色。此羽虫之孽,又白黑祥也。帝以问高堂隆,对曰“《诗》云:惟鹊有巢,惟鸠居之。今兴起宫室,而鹊来巢,此宫室未成,身不得居之之象。天意若曰,宫室未成,将有它姓制御之,不可不深虑”于是帝改容动色。 吴孙权赤乌十二年四月,有两乌衔鹊堕东馆。权使领丞相朱据燎鹊以祭。案刘歆说,此羽虫之孽,又黑祥也。视不明,听不聪之罚也。是时权意溢德衰,信谗好杀,二子将危,将相俱殆。睹妖不悟,加之以燎,昧道之甚者也。明年,太子和废,鲁王霸赐死,朱据左迁,陆议忧卒,是其应也。东馆,典教之府。鹊堕东馆,又天意乎。 吴孙权太元二年正月,封前太子和为南阳王,遣之长沙。有鹊巢其帆樯。和故宫僚闻之,皆忧惨,以为樯末倾危,非久安之象。是后果不得其死。 吴孙亮建兴二年十一月,大鸟五见于春申。吴人以为凤凰,明年,改元为五凤。汉桓帝时,有五色大鸟。司马彪云“政治衰缺,无以致凤,乃羽虫孽耳”孙亮未有德政,孙峻骄暴方甚,此与桓帝同事也。案《瑞应图》,大鸟似凤而为孽者非一,疑皆是也。吴孙皓建衡三年,西苑言凤凰集,以之改元。义同于亮。 晋武帝泰始四年八月,翟雉飞上阊阖门。赵伦既篡,洛阳得异鸟,莫能名。伦使人持出,周旋城邑匝以问人。积日,宫西有小儿见之,逆自言曰“服留鸟翳”持者即还白伦。伦使更求小儿。至,又见之,将入宫,密笼鸟,闭儿户中。明日视,悉不见。此羽虫之孽,又妖之甚者也。 赵伦篡位,有鹑入太极殿,雉集东堂。按太极、东堂,皆朝享听政之所。而鹑、雉同日集之者,天意若曰,不当居此位也。《诗》云“鹊之疆疆,鹑之奔奔。人之无良,我以为君”其此之谓乎。昔殷宗感雉雊,惧而修德。伦睹二物,曾不知戒,故至灭亡也。 晋孝怀帝永嘉元年二月,洛阳东北步广里地陷,有鹅出,苍色者飞翔冲天,白者止焉。此羽虫之孽,又黑白祥也。董养曰“步广,周之狄泉,盟会地也。白者金色,苍为胡象,其可尽言乎”是后刘渊、石勒相继擅华,怀、愍二帝沦灭非所。晋孝怀帝世,周玘家有鹅在笼中,而头断笼外。玘亡后家诛。 晋明帝太宁三年八月庚戌,有鸟二,苍黑色,翼广一丈四尺。其一集司徒府,射而杀之。其一集市北家人舍,亦获焉。此羽虫之孽,又黑祥也。闰月戊子,帝崩。后有苏峻、祖约之乱。 晋成帝咸和二年正月,有五鸥鸟集殿庭。此又白祥也。是时庾亮苟违众谋,将召苏峻,有言不从之咎,故白祥先见也。三年二月,峻果作乱,宫室焚毁,化为污莱,其应也。晋成帝咸康八年七月,白鹭集殿屋。是时康帝始即位,此不永之祥也。后涉再期而帝崩。刘向曰“野鸟入处,宫室将空”张瓘在凉州正朝,放隹雀诸鸟,出手便死。左右放者悉飞去。 晋孝武帝太元十六年正月,鹊巢太极东头鸱尾,又巢国子学堂西头。十八年,东宫始成。十九年正月,鹊又巢其西门。此殆与魏景初同占。学堂,风教所聚。西门,金行之祥也。 晋安帝义熙三年,龙骧将军朱猗戍寿阳。婢炊饭,忽有群乌集灶,竞来啄啖,婢驱逐不去。有猎狗咋杀乌鹊,余者因共啄狗即死,又啖其肉,唯余骨存。五年六月,猗死。 宋武帝永初三年,临轩拜徐羡之为司空,百僚陪位,有二野鹳集太极鸱尾鸣呼。少帝景平二年春,鹳巢太庙西鸱尾,驱去复还。 文帝元嘉二年春,有江鸥鸟数百,集太极殿前小阶内。明年,诛徐羡之等。羊祸: 晋成帝咸和二年五月,司徒王导厩,羊生无后足。此羊祸也。京房《易传》曰“足少者,下不胜任也”明年,苏峻入京都,导与成帝俱幽石头,仅乃免身。是其应也。 宋孝武帝大明七年,永平郡献三角羊。羊祸也。赤眚赤祥: 公孙渊时,襄平北市生肉,长围各数尺,有头目口喙,无手足,而动摇。此赤眚也。占曰“有形不成,有体无声,其国灭亡”渊寻为魏所诛。 吴戍将邓嘉杀猪祠神,治毕县之,忽见一人头往食肉。嘉引弓射中之,咋咋作声,绕屋三日。近赤祥也。后人白嘉谋北叛,阖门被诛。京房《易妖》曰“山见葆,江于邑,邑有兵,状如人头赤色”吴诸葛恪将见诛,盥洗水血臭。侍者授衣,衣亦臭。此近赤祥也。 晋武帝太康七年十一月,河阴有赤雪二顷。此赤祥也。后涉四载而帝崩,王宫遂乱。 晋惠帝元康五年三月,吕县有流血,东西百余步。此赤祥也。元康末,穷凶极乱,僵尸流血之应也。干宝以为后八载而封云乱徐州,杀伤数万人,是其应也。晋惠帝永康元年三月,尉氏雨血。夫政刑舒缓,则有常燠赤祥之妖。此岁正月,送愍怀太子幽于许宫。天戒若曰,不宜缓恣奸人,将使太子冤死。惠帝愚眊不悟,是月愍怀遂毙。于是王室衅成,祸流天下。淖齿杀齐闵王日,天雨血沾衣,天以告也,此之谓乎。京房《易传》曰“归狱不解,兹谓追非,厥咎天雨血,兹谓不亲,民有怨心,不出三年,无其宗人”又曰“佞人禄,功臣戮,天雨血” 晋愍帝建兴四年十二月丙寅,丞相府斩督运令史淳于伯,血逆流上柱二丈三尺。此赤祥也。是时后将军褚裒镇广陵,丞相扬声北伐,伯以督运稽留及役使臧罪,依征军法戮之。其息诉称“伯督运事讫,无所稽乏,受赇役使,罪不及死。兵家之势,先声后实,实是屯戍,非为征军。自四年以来,运漕稽停,皆不以军兴法论”僚佐莫之理。及有此变,司直弹劾众官,元帝又无所问。于是频旱三年。干宝以为冤气之应也。郭景纯曰“血者水类,同属于《坎》,《坎》为法家。水平润下,不宜逆流。此政有咎失之征也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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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书 · 卷四十一 · 列传第一 · 后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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帝祖母号太皇太后,母号皇太后,妃号皇后,汉旧制也。晋武帝采汉、魏之制,置贵嫔、夫人、贵人,是为三夫人,位视三公。淑妃、淑媛、淑仪、修华、修容、修仪、婕妤、容华、充华,是为九嫔,位视九卿。其余有美人、才人、中才人,爵视千石以下。高祖受命,省二才人,其余仍用晋制。贵嫔,魏文帝所制。夫人,魏武帝初建魏国所制。贵人,汉光武所制。淑妃,魏明帝所制。淑媛,魏文帝所制。淑仪、修华,晋武帝所制。修容,魏文帝所制。修仪,魏明帝所制。婕妤、容华,前汉旧号。充华,晋武帝所制。美人,汉光武所制。世祖孝建三年,省夫人、修华、修容,置贵妃,位比相国。进贵嫔,位比丞相。贵人,位比三司,以为三夫人。又置昭仪、昭容、昭华,以代修华、修仪、修容。又置中才人、充衣,以为散位。昭仪,汉元帝所制。昭容,世祖所制。昭华,魏明帝所制。中才人,晋武帝所制。充衣,前汉旧制。太宗泰始元年,省淑妃、昭华、中才人、充衣,复置修华、修仪、修容、才人、良人。三年,又省贵人,置贵姬,以备三夫人之数。又置昭华,增淑容、承徽、列荣。以淑媛、淑仪、淑容、昭华、昭仪、昭容、修华、修仪、修容为九嫔。婕妤、容华、充华、承徽、列荣凡五职,班亚九嫔。美人、中才人、才人三职为散役。其后太宗留心后房,拟外百官,备位置内职。列其名品于后。 后宫通尹,准录尚书,紫极户主,光兴户主。官品第一〔各置一人,并铨六宫〕。 后宫列叙,准尚书令,铨六宫。紫极中监尹,铨六宫。光兴中监尹,铨六宫。宣融户主,铨六宫。紫极房帅,置一人。光兴房帅,置一人。官品第二〔各置一人〕。 后宫司仪,准左仆射,铨人士。后宫司政,准右仆射,铨人士。参议女林,准银青光禄,铨人士。中台侍御尹,铨六宫。宣融便殿中监尹,铨六宫。采艺房主,铨六宫。南房主,铨六宫。中藏女典,铨六宫。典坊,铨六宫。乐正,铨六宫。内保,铨人士。学林祭酒,铨人士。昭阳房帅,置一人。徽音房帅,置一人。宣融房帅,置一人。官品第三〔各置一人〕。 后宫都掌治职,置二人〔准左右丞,位比尚书,铨人士〕。后宫殿中治职,置一人〔准左民尚书,铨人士〕。后宫源典治职,置一人〔准祠部尚书,铨人士〕。后宫谷帛治职,置一人〔准度支尚书〕。中傅,置一人〔铨人士〕。后宫校事女史,置一人〔铨人士〕。紫极中监女史,置一人〔铨人士〕。光兴中监女史,置一人〔铨人士〕。紫极房参事,置人无定数〔铨人士。有限外〕。宣融房参事,置人无定数〔铨人士。有限外〕。中台侍御奏案女史,置一人〔铨人士〕。赞乐女史,置一人〔铨人士〕。中训女史,置一人〔铨人士〕。女祝史,置一人。紫极中监典,置一人。光兴中监典,置一人。典乐帅,置人无定数〔有限外〕。紫极房廉帅祭酒,置一人。光兴房廉帅祭酒,置一人。宣融房廉帅祭酒,置一人。官品第四。 后宫通关参事,置一人。景德房参事,置人无定数〔铨人士〕。采艺房参事。置人无定数〔铨人士〕。南房参事,置人无定数〔铨人士〕。内房参事,置一人〔铨人士〕。校学女史,置一人〔铨人士〕。后宫中房帅,置二人。后宫源典帅,置二人。后宫谷帛帅,置二人。中台帅,置一人。中台侍御起居帅,置二人。中台侍御诏诰帅,置二人。斯男房帅,置一人。宣豫房帅,置一人。景德房帅,置一人。采艺房帅,置一人。中藏帅,置一人。内坊帅,置一人。南房帅,置一人。外华房帅,置一人。招庆房帅,置一人。紫极诸房廉帅,置人无定数〔有限外〕。紫极中监省帅,置一人。紫极殿帅,置六人。光兴殿帅,置四人。徽音监帅,置一人。徽章监帅,置一人。宣融便殿中监典,置一人。清商帅,置人无定数。总章帅,置人无定数。左西章帅,置人无定数。右西章帅,置人无定数。中厨师,置一人。官品第五。 中台侍御执卫,置人无定数。中台侍御监闺帅,置二人。中台侍御监司帅,置二人。宣融便殿帅,置一人。永巷帅,置一人。后宫都掌内史,置二人。后宫殿中内史,置一人。后宫源典内史,置一人。后宫谷帛内史,置二人。后宫监临内史,置二人。中台侍御执法内史,置一人。中台侍御典内史,置二人。中台侍御节度内史,置二人。中台侍御应内史,置六人。紫极房内史,置一人。光兴房内史,置一人。助教,置一人。彩制帅,置人无定数。装饰帅,置人无定数。绣帅,置人无定数。织帅,置人无定数。学林馆帅,置一人。宫闺帅,置一人。教堂帅,置人无定数,〔有限外〕。监解帅,置人无定数。累室帅,置人无定数。行病帅,置人无定数。官品第六。 合堂帅,置二人。御清帅,置一人。监夜帅,置一人。诸房禁防,置人无定数。三厢禁防,置三人。诸房厨帅,各置一人。中厨廉,置三人。应闺,置六人。诸应阁,置人无定数。宫闺史,置一人。官品第七。 诸房中掾,各置一人。中藏掾,各置二人。比五品敕吏。 紫极供殿直伥。光兴供殿直伥。总章伎伥。侍御扶持。主衣。准二卫五品,敕吏比六品。供殿左右。〔紫极置二十人。光兴置十人。〕左右守藏,置四人。 典乐人。比诸房禁防。作伥。比王官。供殿给使。〔紫极置二十人。光兴置十人〕。典殿,置人无定数。比官人。 紫极三厢给事,置十人。全堂给使,置五人。宫闺给使,置六人。比房。 孝穆赵皇后,讳安宗,下邳僮人也。祖彪,字世范,治书侍御史。父裔,字彦胄,平原太守。后以晋穆帝升平四年嫔孝皇,晋哀帝兴宁元年四月二日生高祖。其日,后以产疾殂于丹徒官舍,时年二十一。葬晋陵丹徒县东乡练璧里雩山。宋初追崇号谥,陵曰兴宁。 永初二年,有司奏曰“大孝之德,盛于荣亲。一人有庆,光被万国。是以灵文宠于西京,寿张显于隆汉。故平原太守赵裔、故洮阳令萧卓,并外属尊戚,不逮休宠。臣等仰述圣思,远稽旧章,并可追赠光禄大夫,加金章紫绥。裔命妇孙可豫章郡建昌县君,卓命妇赵可吴郡寿昌县君”孙氏,东莞人也。其年,又诏曰“推恩之礼,在情所同。故内树宗子,外崇后属,爰自汉、魏,咸遵斯典。外祖赵光禄、萧光禄,名器虽隆,茅土未建,并宜追封开国县侯,食邑五百户”于是追封裔临贺县侯。裔长子宣之,仕至江乘令。蚤卒,无子,以弟孙袭之继宣之绍封。袭之卒,子祖怜嗣。齐受禅,国除。宣之弟伦之,自有传。 孝懿萧皇后,讳文寿,兰陵兰陵人也。祖亮,字保祚,侍御史。父卓,字子略,洮阳令。孝穆后殂,孝皇帝娉后为继室,生长沙景王道怜、临川烈武王道规。义熙七年,拜豫章公太夫人。高祖为宋王,又加太妃之号。高祖以十二年北伐,仍停彭城、寿阳,至元熙二年入朝,因受晋禅。在外凡五年,后常留东府。高祖践阼,有司奏曰“臣闻道积者庆流,德洽者礼备。故祗敬表于崇高,嘉号彰于盛典。伏惟太妃母仪之德,化穆不言,保翼之训,光被洪业。虽幽明同庆,而称谓未穷。稽之前代,礼有恒准,宜式遵旧章,允副群望。臣等请上宋王太后号皇太后”故有司奏犹称太妃也。 上以恭孝为行,奉太后素谨,及即大位,春秋已高,每旦入朝太后,未尝失时刻。 少帝即位,加崇曰太皇太后。景平元年,崩于显阳殿,时年八十一。遗令曰“孝皇背世五十余年,古不祔葬。且汉世帝后陵皆异处,今可于茔域之内,别为一圹。孝皇陵坟本用素门之礼,与王者制度奢俭不同,妇人礼有所从,可一遵往式”乃开别圹,与兴宁陵合坟。初,高祖微时,贫约过甚。孝皇之殂,葬礼多阙。高祖遗旨,太后百岁后不须祔葬。至是故称后遗旨施行。 卓,初与赵裔俱赠金紫光禄大夫,又追封封阳县侯,妻下邳赵氏封吴郡寿昌县君。卓子源之袭爵,源之见子《思话传》。 武敬臧皇后,讳爱亲,东莞人也。祖汪,字山甫,尚书郎。父俊,字宣乂,郡功曹。后适高祖,生会稽宣长公主兴弟。高祖以俭正率下,后恭谨不违。及高祖兴复晋室,居上相之重,而后器服粗素,不为亲属请谒。义熙四年正月甲午,殂于东城,时年四十八。追赠豫章公夫人,还葬丹徒。高祖临崩,遗诏留葬京师,于是备法驾,迎梓宫祔葬初宁陵。 宋初,追赠俊金紫光禄大夫,妻高密叔孙氏封迁陵永平乡君。俊子焘,焘弟熹,熹子质,自有传。 武帝张夫人,讳阙,不知何郡县人也。义熙初,得幸高祖,生少帝,又生义兴恭长公主惠媛。永初元年,拜为夫人。少帝即位,有司奏曰“臣闻严亲敬始,所因者本,充孝之道,由中被外。伏惟夫人德并坤元,徽音光劭,发祥兆庆,诞启圣明。宜崇极徽号,允备盛则。从《春秋》母以子贵之义,遵汉、晋推爱之典,谨上尊号为皇太后,宫曰永乐”少帝既废,太后还玺绂,随居吴县。太祖元嘉元年,拜营阳王太妃。三年,薨。 少帝司马皇后,讳茂英,河内温人,晋恭帝女也。初封海盐公主,少帝以公子尚焉。宋初,拜皇太子妃。少帝即位,立为皇后。元嘉元年,降为营阳王妃,又为南丰王太妃。十六年薨,时年四十七。 武帝胡婕妤,讳道安,淮南人。义熙初,为高祖所纳,生文帝。五年,被谴赐死,时年四十二。葬丹徒。高祖践阼,追赠婕妤。太祖即位,有司奏曰“臣闻德厚者礼尊,庆深者位极。故閟宫既构,咏歌先妣。园陵崇卫,聿追来孝。伏惟先婕妤柔明塞渊,光备六列,德昭坤范,训洽母仪。用能启祚圣明,奄宅四海。严亲莫逮,天禄永违。臣等远准《春秋》,近稽汉、晋。谨上尊号曰章皇太后,陵曰熙宁”立庙于京师。 太后兄子元庆,位至奉朝请。 文帝袁皇后,讳齐妫,陈郡阳夏人,左光禄大夫敬公湛之庶女也。母本卑贱,后年五六岁,方见举。后适太祖,初拜宜都王妃。生子劭、东阳献公主英娥。上待后恩礼甚笃,袁氏贫薄,后每就上求钱帛以赡与之。上性节俭,所得不过三五万、三五十匹。后潘淑妃有宠,爱倾后宫,咸言所求无不得。后闻之,欲知信否,乃因潘求三十万钱与家,以观上意,信宿便得。因此恚恨甚深,称疾不复见上。上每入,必他处回避。上数掩伺之,不能得。始兴王浚诸庶子问讯,后未尝视也。后遂愤恚成疾。元嘉十七年,疾笃,上执手流涕问所欲言,后视上良久,乃引被覆面。崩于显阳殿,时年三十六。上甚相悼痛,诏前永嘉太守颜延之为哀策,文甚丽。其辞曰: 龙輁纚綍,容翟结骖。皇涂昭列,神路幽严。皇帝亲临祖馈,躬瞻宵载。饰遗仪于组旒,想徂音乎珩佩。悲黼筵之移御,痛翚褕之重晦。降舆客位,撤奠殡阶。乃命史臣,诔德述怀。其辞曰: 伦昭俪升,有物有凭。圆精初铄,方只始凝。昭哉世族,祥发庆膺。秘仪景胄,图光玉绳。昌辉在阴,柔明将进。率礼蹈和,称诗纳顺。爰自待年,金声夙振。亦既有行,素章增绚。象服是加,言观惟则。俾我王风,始基嫔德。蕙问川流,芳猷渊塞。方江泳汉,再谣南国。伊昔不造,洪化中微。用集宝命,仰陟天机。释位公宫,登耀紫闱。钦若皇姑,允迪前徽。孝达宁亲,敬行宗祀。进思才淑,傍综图史。发音在咏,动容成纪。壶政穆宣,房乐昭理。坤则顺成,星轩润饰。德之所届,惟深必测。下节震腾,上清朓侧。有来斯雍,无思不极。谓道辅仁,司化莫晰。 象物方臻,眡祲告沴。太和既融,收华委世。兰殿长阴,椒涂弛卫。呜呼哀哉。戒凉在律,杪秋即穸。霜夜流唱,晓月升魄。八神警引,五辂迁迹。噭々储嗣,哀哀列辟。洒零玉墀,雨泗丹掖,抚存悼亡,感今怀昔。呜呼哀哉。南背国门,北首山园。仆人案节,服马顾辕。遥酸紫盖,眇泣素轩。灭彩清都,夷体寿原。邑野沦蔼,戎夏悲沄。来芳可述,往驾弗援。呜呼哀哉。 策既奏,上自益“抚存悼亡,感今怀昔”八字,以致其意焉。有司奏谥宣皇后,上特诏曰“元”。 初,后生劭,自详视之,驰白太祖“此儿形貌异常,必破国亡家,不可举”便欲杀之。太祖狼狈至后殿户外,手拨幔禁之,乃止。后亡后,常有小小灵应。沈美人者,太祖所幸也。尝以非罪见责,应赐死。从后昔所住徽音殿前度。此殿有五间,自后崩后常闭。美人至殿前,流涕大言曰“今日无罪就死,先后若有灵,当知之”殿诸窗户应声豁然开。职掌遽白太祖,太祖惊往视之。美人乃得释。 大明五年,世祖诏曰“昔汉道既灵,博平辉绝,魏国方安,嘉宪启策,皆因心所弘,酌典沿诰。亡外祖亲王夫人柔德淑范,光启坤载。属内位阙正,摄馈闺庭,仪被芳闱,闻宣戚里。永言感远,思追荣秩,宜式傍鸿则,敬登徽序”乃追赠豫章郡新淦县平乐乡君。后之所生母也。又诏“赵、萧、臧光禄、袁敬公、平乐郡君墓,先未给茔户。加世数已远,胤嗣衰陵,外戚尊属,不宜使坟茔芜秽。可各给蛮户三,以供洒扫”后父湛,自有传。 文帝路淑媛,讳惠男,丹阳建康人也。以色貌选入后宫,生孝武帝,拜为淑媛。年既长,无宠,常随世祖出蕃。世祖入讨元凶,淑媛留寻阳。上即位,遣建平王宏奉迎。有司奏曰“臣闻历集周邦,徽音克嗣,气淳汉国,沙麓发祥。昔在上代,业隆祚远,未有不敷阴教以阐洪基,膺淑庆以载圣哲者也。伏惟淑媛柔明内昭,徽仪外范,合灵初迪,则庶姬仰耀。引训蕃阃,则家邦被德。民应惟和,神属惟祉,故能诞钟睿躬,用集大命,固灵根于既殒,融盛烈乎中兴。载厚化深,声咏允缉,宜式谐旧典,恭享极号。谨奉尊号曰皇太后,宫曰崇宪”太后居显阳殿。 上于闺房之内,礼敬甚寡,有所御幸,或留止太后房内,故民间喧然,咸有丑声。宫掖事秘,莫能辨也。孝建二年,追赠太后父兴之散骑常侍,兴之妻徐氏余杭县广昌乡君。大明四年,太后弟子抚军参军琼之上表曰“先臣故怀安令道庆赋命乖辰,自违明世。敢缘卫戍请名之典,特乞云雨,微垂洒润”诏付门下。有司承旨奏赠给事中。琼之及弟休之、茂之并超显职。太后颇豫政事,赐与琼之等财物,家累千金。居处服器,与帝子相侔。 琼之宅与太常王僧达并门。尝盛车服卫从造僧达,僧达不为之礼。琼之以诉太后,太后大怒,告上曰“我尚在,而人皆陵我家。死后,乞食矣”欲罪僧达。上曰“琼之年少,自不宜轻造诣。王僧达贵公子,岂可以此事加罪” 大明五年,太后随上巡南豫州,妃主以下并从。废帝即位,号太皇太后。 太宗践阼,号崇宪太后。初,太宗少失所生,为太后所摄养,太宗尽心祗事,而太后抚爱亦笃。及上即位,供奉礼仪,不异旧日。有司奏曰“夫德敷于内,典章必远。化覃于外,徽号宜宣。伏惟皇太后懿圣自天,母仪允著,义明八远,道变九围。圣明登御,景胙攸改,皇太后宜即前号,别居外宫”诏曰“朕备丁艰罚,蚤婴孤苦,特蒙崇宪太后圣训抚育。昔在蕃阃,常奉药膳,中迫凶威,抱怀莫遂。今泰运初启,情典获申,方欲亲奉晨昏,尽欢闺禁。不得如所奏”寻崩,时年五十五。迁殡东宫,门题曰宗宪宫。上又诏曰“朕幼集荼蓼,夙凭德训,龛虣定业,实资仁范,恩著屯夷,有兼常慕。夫礼沿情施,义循事立,可特齐衰三月,以申追仰之心”谥曰昭皇太后,葬世祖陵东南,号曰修宁陵。 先是,晋安王子勋未平,巫者谓宜开昭太后陵以为厌胜。修复仓卒,不得如礼。上性忌,虑将来致灾。泰始四年夏,诏有司曰“崇宪昭太后修宁陵地,大明之世,久所考卜。前岁遭诸蕃之难,礼从权宜。奉营仓卒,未暇营改。而茔隧之所,山原卑陋。顷年颓坏,日有滋甚,恒费修整,终无永固。且详考地形,殊乖相势。朕蚤蒙慈遇,情礼兼常,思使终始之义,载彰幽显。史官可就岩山左右,更宅吉地。明审龟筮,须选令辰,式遵旧典,以礼创制。今中宇虽宁,边虏未息,营就之功,务在从简。举言寻悲,情如切割”有司奏“北疆未缉,戎役是务,礼之详略,各沿时宜。臣等参议,修宁陵玄宫补治毁坏,权施油殿,暂出梓宫,事毕即窆,于事为允”诏可。 琼之为衡阳内史,先后卒。废帝景和中,以休之为黄门侍郎,茂之左军将军,并封开国县侯,邑千户。又追赠兴之侍中、金紫光禄大夫,谥曰孝侯。道庆散骑常侍、光禄大夫、开府仪同三司,谥曰敬侯。立道庆女为皇后,以休之为侍中,茂之黄门郎。太宗废幼主,欲说太后之心,乃下令书曰“太皇太后蚤垂爱遇,沿情即事,同于天属。前车骑谘议参军路休之、前丹阳丞路茂之,崇宪密戚,蚤延荣贵,并怀所勋,宜殊恒饰。休之可黄门侍郎,领步兵校尉。茂之可中书侍郎”太宗未即位,故称令书。茂之又迁司徒从事中郎,休之桂阳王休范镇北谘议参军。太宗杀世祖诸子,因此陷休之等,宥其诸子。 孝武文穆王皇后,讳宪嫄,琅邪临沂人。元嘉二十年,拜武陵王妃。生废帝、豫章王子尚、山阴公主楚玉、临淮康哀公主楚佩、皇女楚琇、康乐公主修明。世祖在蕃,后甚有宠。上入伐凶逆,后留寻阳,与太后同还京都,立为皇后。 大明四年,后率六宫躬桑于西郊,皇太后观礼。上下诏曰“朕卜祥大昕,测辰拂羽,爰诏六宫,亲蚕川室。皇太后降銮从御,伫跸观礼。绿蘧既具,玄紞方修,庶仪发椒,闱化动中。县妃主以下,可量加班锡”废帝即位,尊曰皇太后,宫曰永训。其年,崩于含章殿,时年三十八。祔葬景宁陵。 后父偃,字子游,晋丞相导玄孙,尚书嘏之子也。母晋孝武帝女鄱阳公主,宋受禅,封永成君。偃尚高祖第二女吴兴长公主讳荣男,少历显官,黄门侍郎,秘书监,侍中。元嘉末,为散骑常侍、右卫将军。世祖即位,以后父,授金紫光禄大夫,领义阳王师,常侍如故。迁右光禄大夫,常侍、王师如故。偃谦虚恭谨,不以世事关怀。孝建二年卒,时年五十四。追赠开府仪同三司,本官如故,谥曰恭公。 长子藻,位至东阳太守。尚太祖第六女临川长公主讳英媛。公主性妒,而藻别爱左右人吴崇祖。前废帝景和中,主谗之于废帝,藻坐下狱死,主与王氏离婚。泰始初,以主适豫章太守庾冲远,未及成礼而冲远卒。 宋世诸主,莫不严妒,太宗每疾之。湖熟令袁慆妻以妒忌赐死,使近臣虞通之撰《妒妇记》。左光禄大夫江湛孙斅当尚世祖女,上乃使人为斅作表让婚,曰: 伏承诏旨,当以临汝公主降嫔,荣出望表,恩加典外。顾审輶蔽,伏用忧惶。臣寒门顇族,人凡质陋,闾阎有对,本隔天姻。如臣素流,室贫业寡,年近将冠,皆已有室,荆钗布裙,足得成礼。每不自解,无偶迄兹,媒访莫寻,素族弗问。自惟门庆,属降公主,天恩所覃,容及丑末。怀忧抱惕,虑不获免,征命所当,果膺兹举。虽门泰宗荣,于臣非幸,仰缘圣贷,冒陈愚实。 自晋氏以来,配上王姬者,虽累经美胄,亟有名才,至如王敦慑气,桓温敛威,真长佯愚以求免,子敬灸足以违诏,王偃无仲都之质,而倮露于北阶,何瑀阙龙工之姿,而投躯于深井,谢庄殆自同于蒙叟,殷冲几不免于强锄。彼数人者,非无才意,而势屈于崇贵,事隔于闻览,吞悲茹气,无所逃诉。制勒甚于仆隶,防闲过于婢妾。往来出入,人理之常。当宾待客,朋从之义。而令扫辙息驾,无窥门之期。废筵抽席,绝接对之理。非唯交友离异,乃亦兄弟疏阔。第令受酒肉之赐,制以动静。监子荷钱帛之私,节其言笑。姆妳争媚,相劝以严。妮媪竞前,相谄以急。第令必凡庸下才,监子皆葭萌愚竖,议举止则未闲是非,听言语则谬于虚实。姆妳敢恃耆旧,唯赞妒忌。尼媪自倡多知,务检口舌。其间又有应答问讯,卜筮师母,乃至残余饮食,诘辩与谁,衣被故敝,必责头领。又出入之宜,繁省难衷,或进不获前,或入不听出。不入则嫌于欲疏,求出则疑有别意,召必以三晡为期,遣必以日出为限,夕不见晚魄,朝不识曙星。至于夜步月而弄琴,昼拱袂而披卷,一生之内,与此长乖。又声影裁闻,则少婢奔迸。裾袂向席,则老丑丛来。左右整刷,以疑宠见嫌。宾客未冠,以少容致斥。礼则有列媵,象则有贯鱼,本无嫚嫡之嫌,岂有轻妇之诮。况今义绝傍私,虔恭正匹,而每事必言无仪适,设辞辄言轻易我。又窃闻诸主集聚,唯论夫族。缓不足为急者法,急则可为缓者师,更相扇诱,本其恒意,不可贷借,固实常辞。或言野败去,或言人笑我,虽家曰私理,有甚王宪,发口所言,恒同科律。王藻虽复强佷,颇经学涉,戏笑之事,遂为冤魂。褚暧忧愤,用致夭绝。伤理害义,难以具闻。 夫螽斯之德,实致克昌。专妒之行,有妨繁衍,是以尚主之门,往往绝嗣。驸马之身,通离衅咎。以臣凡弱,何以克堪。必将毁族沦门,岂伊身眚。前后婴此,其人虽众,然皆患彰遐迩,事隔天朝,故吞言咽理,无敢论诉。臣幸属圣明,矜照由道,弘物以典,处亲以公,臣之鄙怀,可得自尽。如臣门分,世荷殊荣,足守前基,便预提拂,清官显宦,或由才升,一叨婚戚,咸成恩假。是以仰冒非宜,披露丹实。非唯止陈一己,规全身愿。实乃广申诸门忧患之切。伏愿天慈照察,特赐蠲停,使燕雀微群,得保丛蔚,蠢物含生,自己弥笃。若恩诏难降,披请不申,便当刊肤剪发,投山窜海。 太宗以此表遍示诸主。于是临川长公主上表曰“妾遭随奇薄,绝于王氏,私庭嚣戾,致此分异。今孤疾茕然,假息朝夕,情寄所钟,唯在一子。契阔荼炭,持兼怜愍,否泰枯荣,系以为命。实愿申其门衅,还为母子。推迁黾勉,未及自闻。先朝慈爱,鉴妾丹衷。若赐使息彻归第定省,仰揆天旨,或有可寻。今事迫诚切,不顾典宪,敢缘恩焘,触冒披闻。特乞还身王族,守养弱嗣,虽死之日,实甘于生”许之。 藻弟懋,升明末贵达。懋弟攸,太宰从事中郎,蚤卒,追赠黄门侍郎。弟臻,升明末显宦。 前废帝何皇后,讳令婉,庐江灊人也。孝建三年,纳为皇太子妃。大明五年,薨于东宫徽光殿,时年十七。葬囗囗,谥曰献妃。上更为太子置内职二等,曰保林,曰良娣。纳南中郎长史太山羊瞻女为良娣,宜都太守袁僧惠女为保林。废帝即位,追崇献妃曰献皇后。太宗践阼,迁后与废帝合葬龙山北。 后父瑀,字稚玉,晋尚书左仆射澄曾孙也。祖融,大司农。瑀尚高祖少女豫章康长公主讳欣男。公主先适徐乔,美容色,聪敏有智数。太祖世,礼待特隆。瑀豪竞于时,与平昌孟灵休、东海何勖等,并以舆马骄奢相尚。公主与瑀情爱隆密,何氏外姻疏戚,莫不沾被恩纪。瑀历位清显,至卫将军。大明八年,公主薨,瑀墓开,世祖追赠金紫光禄大夫,加散骑常侍。 子迈,尚太祖第十女新蔡公主讳英媚。迈少以贵戚居显宦,好犬马驰逐,多聚才力之士。有墅在江乘县界,去京师三十里。迈每游履,辄结驷连骑,武士成群。大明末,为豫章王子尚抚军谘议参军,加宁朔将军、南济阴太守。废帝纳公主于后宫,伪言薨殒,杀一婢送出迈第嫔葬行丧礼。常疑迈有异图,迈亦招聚同志,欲因行幸废立。事觉,废帝自出讨迈诛之。太宗即位,追封建宁县侯,食邑五百户。子曼倩嗣,齐受禅,国除。 瑀兄子亮,孝建初,为桂阳太守。丞相南郡王义宣为逆,遣参军王师寿断桂阳道,以防广州刺史宗悫,亮收斩之。官至新安内史。亮弟恢,废帝元徽初,为广州刺史,未之镇,坐国哀期晦不到,免官。复起为都官尚书,未拜,卒。恢弟诞,司徒右长史。诞弟衍,最知名。性躁动。太宗初,为建安王休仁司徒从事中郎,仍除黄门郎,未拜竟,求转司徒司马。得司马,复求太子右率。拜右率一二日,复求侍中。旬日之间,求进无已。不得侍中,以怨詈赐死。 文帝沈婕妤,讳容姬,不知何许人也。纳于后宫,为美人。生明帝,拜为婕妤。元嘉三十年卒,时四十。葬建康之莫府山。世祖即位,追赠湘东国太妃。太宗即位,有司奏曰“昔豳都追远,正邑缠哀,缅慕德义,敬奉园陵。先太妃德履端华,徽景明峻,风光宸掖,训流国闱,鞠圣诞灵,蚤捐鸿祚。臣等远模汉册,近仪晋典,谨上尊号为皇太后”下礼官议谥,谥曰宣太后,陵号曰崇宁。 以太后弟道庆为给事中,泰始三年卒,追赠通直散骑常侍,赐爵县侯。又追赠太后父散骑常侍,母王氏成乐乡君。 明恭王皇后,讳贞风,琅邪临沂人也。元嘉二十五年,拜淮阳王妃。太宗改封,又为湘东王妃。生晋陵长公主伯姒、建安长公主伯媛。太宗即位,立为皇后。上常宫内大集,而瑀妇人观之,以为欢笑。后以扇障面,独无所言。帝怒曰“外舍家寒乞,今共为笑乐,何独不视”后曰“为乐之事,其方自多。岂有姑姊妹集聚,而瑀妇人形体。以此为乐,外舍之为欢适,实与此不同”帝大怒,遣后令起。后兄扬州刺史景文以此事语从舅陈郡谢纬曰“后在家为儜弱妇人,不知今段遂能刚正如此” 废帝即位,尊为皇太后,宫曰弘训。废帝失德,太后每加勖譬,始者犹见顺从,后狂慝转甚,渐不悦。元徽五年五月五日,太后赐帝玉柄毛扇,帝嫌其毛柄不华,因此欲加鸩害,已令太医煮药,左右人止之曰“若行此事,官便应作孝子,岂复得出入狡狯”帝曰“汝语大有理”乃止。 顺帝即位,齐王秉权,宗室刘晃、刘绰、卜伯兴等有异志,太后颇与相关。顺帝禅位,太后与帝逊于东邸,因迁居丹阳宫,拜汝阴王太妃。顺帝殂于丹阳,更立第京邑。建元元年,薨于第,时年四十四。追加号谥,葬以宋后礼。父僧朗,事别见《景文传》。 明帝陈贵妃,讳妙登,丹阳建康人,屠家女也。世祖常使尉司采访民间子女有姿色者。太妃家在建康县界,家贫,有草屋两三间。上出行,问尉曰“御道边那得此草屋,当由家贫”赐钱三万,令起瓦屋。尉自送钱与之,家人并不在,唯太妃在家,时年十二三。尉见其容质甚美,即以白世祖,于是迎入宫。在路太后房内,经二三年,再呼,不见幸。太后因言于上,以赐太宗。始有宠,一年许衰歇,以乞李道儿。寻又迎还,生废帝,故民中皆呼废帝为李氏子。废帝后每自称李将军,或自谓李统。 太宗即位,拜贵妃,礼秩同皇太子妃。废帝践阼,有司奏曰“臣闻河龙启圣,理浃民神。郊电基皇,庆烁天地。故资敬之道,粹古铭风。沿贵之谊,眇代凝则。伏惟贵妃含和日晷,表淑星枢,徽音峻古,柔光照世,声华帝掖,轨秀天嫔,景发皇明,祚昌睿命。而备物之章,未焕彝策。远酌前王,允陟鸿典。臣等参议,谨上尊号曰皇太妃。舆服一如晋孝武帝太后故事。置家令一人。改诸国太妃曰太妃〔妃音怡〕。宫曰弘化”追赠太妃父金宝散骑常侍,金宝妻王氏永世县成乐乡君。升明初,降为苍梧王太妃。 伯父照宗,中书通事舍人。叔佛念,步兵校尉。兄敬元,通直郎,南鲁郡太守。佛念大通货贿,侵乱朝政。升明初,赐死。 后废帝江皇后,讳简珪,济阳考城人,北中郎长史智渊孙女。泰始五年,太宗访求太子妃,而雅信小数,名家女多不合。后弱小,门无强荫,以卜筮最吉,故为太子纳之。讽朝士州郡令献物,多者将直百金。始兴太守孙奉伯止献琴书,其外无余物。上大怒,封药赐死,既而原之。太子即帝位,立为皇后。帝既废,降为苍梧王妃。智渊自有传。 明帝陈昭华,讳法容,丹阳建康人也。太宗晚年,痿疾不能内御,诸弟姬人有怀孕者,辄取以入宫。及生男,皆杀其母,而以与六宫所爱者养之。顺帝,桂阳王休范子也,以昭华为母焉。明帝崩,昭华拜安成王太妃。顺帝即位,进为皇太妃。顺帝禅位,去皇太妃之号。 顺帝谢皇后,讳梵境,陈郡阳夏人,右光禄大夫庄孙女也。升明二年,立为皇后。顺帝禅位,降为汝阴王妃。庄自有传。 史臣曰:饮食男女,人之大欲存焉。故圣人顺民情而为之度,王宫六列,士室二等,皆司事设防,典文曲立。若夫义笃阃闱,化形邦国,古先哲王有以之致治者矣。夫后妃专夕,配以德升。姬嫱并御,进非色幸。欲使情有覃被,爱罔偏流,专贞内表,妖蛊外息。至于降班在四,簪珥成行。同列者三,环佩系响,乃可以燮理阴教,辅佐君德。宋氏藉晋世令典,娉纳有章,伣天作俪,必四岳之后。虽正位天闺,礼亢尊极,而衰恹易兆,恩宴难留,一谢属车之尘,永隔青蒲之地。是故元后愤终,良有以也。自元嘉以降,内职稍繁,椒庭绮观,千门万户,而淫妆怪饰,变炫无穷。自汉氏昭阳之轮奂,魏室九华之照曜,曾不能概其万一。徒以所选止于军署之内,征引极乎厮皂之间,非晋氏采择滥及冠冕也。且爱止帷房,权无外授,戚属饩赉,岁时不过肴浆,斯为美矣。及太祖之倾惑潘妪,谋及妇人。大明之沦溺殷姬,并后匹嫡,至使多难起于肌肤,并命行于同产,又况进于此者乎。以斯言之,三代、二汉之亡于淫嬖,非不幸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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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书 · 卷四十 · 志第三十 · 百官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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给事黄门侍郎,四人,与侍中俱掌门下众事。郊庙临轩,则一人执麾。《汉百官表》秦曰给事黄门,无员,掌侍从左右,汉因之。汉东京曰给事黄门侍郎,亦无员,掌侍从左右,关通中外,诸王朝见,则引王就坐。应劭曰“每日莫向青琐门拜,谓之夕郎”史臣按,刘向与子歆书曰“黄门郎,显处也”然则前汉世已为黄门侍郎矣。董巴《汉书》曰“禁门曰黄闼,中人主之,故号曰黄门令”然则黄门郎给事黄闼之内,故曰黄门郎也。魏、晋以来员四人,秩六百石。 公车令,一人。掌受章奏。秦有公车司马令,属卫尉,汉因之,掌宫南阙门。凡吏民上章,四方贡献,及征诣公车者,皆掌之。晋江左以来,直云公车令。 太医令,一人。丞一人。《周官》为医师,秦为太医令,至二汉属少府。太官令,一人。丞一人。《周官》为膳夫,秦为太官令,至汉属少府。 骅骝厩丞,一人。汉西京为龙马长,汉东京为未央厩令,魏为骅骝令。自公车令至此,隶侍中。 散骑常侍,四人。掌侍左右。秦置散骑,又置中常侍,散骑并乘舆车后。中常侍得入禁中。皆无员,并为加官。汉东京初省散骑,而中常侍因用宦者。魏文帝黄初初,置散骑,合于中常侍,谓之散骑常侍,始以孟达补之。久次者为祭酒散骑常侍,秩比二千石。 通直散骑常侍,四人。魏末散骑常侍又有在员外者,晋武帝使二人与散骑常侍通直,故谓之通直散骑常侍。晋江左置五人。员外散骑常侍,魏末置,无员。 散骑侍郎,四人。魏初与散骑常侍同置。魏、晋散骑常侍、侍郎,与侍中、黄门侍郎共平尚书奏事,江左乃罢。通直散骑侍郎,四人。初晋武帝置员外散骑侍郎四人,元帝使二人与散骑侍郎通直,故谓之通直散骑侍郎,后增为四人。员外散骑侍郎,晋武帝置,无员。 给事中,无员。汉西京置。掌顾问应对,位次中常侍。汉东京省,魏世复置。 奉朝请,无员,亦不为官。汉东京罢省三公、外戚、宗室、诸侯,多奉朝请。奉朝请者,奉朝会请召而已。晋武帝亦以宗室外戚为奉车、驸马、骑都尉,而奉朝请焉。元帝为晋王,以参军为奉车都尉,掾、属为驸马都尉,行参军、舍人为骑都尉,皆奉朝请。后省奉车、骑都尉,唯留驸马都尉、奉朝请。永初已来,以奉朝请选杂,其尚主者唯拜驸马都尉。三都尉并汉武帝置。孝建初,奉朝请省。驸马都尉、三都尉秩比二千石。 中书令,一人。中书监人,一人。中书侍郎,四人。中书通事舍人,四人。汉武帝游后廷,始使宦者典尚书事,谓之中书谒者,置令、仆射。元帝时,令弘恭,仆射石显,秉势用事,权倾内外。成帝改中书谒者令曰中谒者令,罢仆射。汉东京省中谒者令,而有中宫谒者令,非其职也。魏武帝为王,置秘书令,典尚书奏事,又其任也。文帝黄初初,改为中书令,又置监,及通事郎,次黄门郎。黄门郎已署事过,通事乃奉以入,为帝省读书可。晋改曰中书侍郎,员四人。晋江左初,改中书侍郎曰通事郎,寻复为中书侍郎。晋初置舍人一人,通事一人。江左初,合舍人通事谓之通事舍人,掌呈奏案章。后省通事,中书差侍郎一人直西省,又掌诏命。宋初又置通事舍人,而侍郎之任轻矣。舍人直閤内,隶中书。其下有主事,本用武官,宋改用文吏。 秘书监,一人。秘书丞,一人。秘书郎,四人。汉桓帝延熹二年,置秘书监。皇甫规与张奂书云“从兄秘书它何动静”是也。应劭《汉官》曰“秘书监一人,六百石”后省。魏武帝为魏王,置秘书令、秘书丞。秘书典尚书奏事。文帝黄初初,置中书令,典尚书奏事,而秘书改令为监。后欲以何桢为秘书丞,而秘书先自有丞,乃以桢为秘书右丞。后省。掌艺文图籍。《周官》外史掌四方之志、三皇五帝之书,即其任也。汉西京图籍所藏,有天府、石渠、兰台、石室、延阁、广内之府是也。东京图书在东观。晋武帝以秘书并中书,省监,谓丞为中书秘书丞。惠帝复置著作郎一人,佐郎八人,掌国史。周世左史记事,右史记言,即其任也。汉东京图籍在东观,故使名儒硕学,著作东观,撰述国史。著作之名,自此始也。魏世隶中书。晋武世,缪征为中书著作郎。元康中,改隶秘书,后别自为省,而犹隶秘书。著作郎谓之大著作,专掌史任。晋制,著作佐郎始到职,必撰名臣传一人。宋氏初,国朝始建,未有合撰者,此制遂替矣。 领军将军,一人。掌内军。汉有南北军,卫京师。武帝置中垒校尉,掌北军营。光武省中垒校尉,置北军中候,监五校营。魏武为丞相,相府自置领军,非汉官也。文帝即魏王位,魏始置领军,主五校、中垒、武卫三营。晋武帝初省,使中军将军羊祜统二卫前后左右骁骑七军营兵,即领军之任也。祜迁罢,复置北军中候。北军中候置丞一人。怀帝永嘉中,改曰中领军。元帝永昌元年,复改曰北军中候。寻复为领军。成帝世,复以为中候,而陶回居之。寻复为领军。领军今犹有南军都督。 护军将军,一人。掌外军。秦时护军都尉,汉因之。陈平为护军中尉,尽护诸将。然则复以都尉为中尉矣。武帝元狩四年,以护军都尉属大司马,于时复为都尉矣。《汉书•李广传》,广为骁骑将军,属护军将军。盖护军护诸将军。哀帝元寿元年,更名护军都尉曰司寇。平帝元始元年,更名护军都尉。东京省,班固为大将军中护军,隶将军莫府,非汉朝列职。魏武为相,以韩浩为护军,史奂为领军,非汉官也。建安十二年,改护军为中护军,领军为中领军,置长史、司马。魏初因置护军,主武官选,隶领军,晋世则不隶也。晋元帝永昌元年,省护军并领军。明帝太宁二年,复置。魏、晋江右领、护各领营兵。江左以来,领军不复别置营,总统二卫骁骑材官诸营,护军犹别有营也。领、护资重者为领军、护军将军,资轻者为中领军、中护军。官属有长史、司马、功曹、主簿、五官。受命出征,则置参军。 左卫将军,一人。右卫将军,一人。二卫将军掌宿卫营兵。二汉、魏不置。晋文帝为相国,相国府置中卫将军。武帝初,分中卫置左右卫将军,以羊琇为左卫,赵序为右卫。二卫江右有长史、司马、功曹、主簿,江左无长史。 骁骑将军,汉武帝元光六年,李广为骁骑将军。魏世置为内军,有营兵,高功者主之。先有司马、功曹、主簿,后省。游击将军,汉武帝时,韩说为游击。是为六军。 左军将军、右军将军、前军将军、后军将军。魏明帝时,有左军将军,然则左军魏官也。晋武帝初,置前军、右军。泰始八年,又置后军。是为四军。 左中郎将、右中郎将,秦官,汉因之。与五官中郎将领三署郎,魏无三署郎,犹置其职。晋武帝省。宋世祖大明中,又置。 屯骑校尉、步兵校尉、越骑校尉、长水校尉、射声校尉。五校并汉武帝置。屯骑、步兵掌上林苑门屯兵。越骑掌越人来降,因以为骑也。一说取其材力超越也。长水掌长水宣曲胡骑。长水,胡部落名也。胡骑屯宣曲观下。韦曜曰“长水校尉,典胡骑,厩近长水,故以为名。长水,盖关中小水名也”射声掌射声士,闻声则射之,故以为名。汉光武初,改屯骑为骁骑,越骑为青巾。建武十五年,复旧。汉东京五校,典宿卫士。自游击至五校,魏、晋逮于江左,初犹领营兵,并置司马、功曹、主簿,后省。二中郎将本不领营也。五营校尉,秩二千石。 虎贲中郎将,《周官》有虎贲氏。汉武帝建元三年,始微行出游,选材力之士执兵从送,期之诸门,故名期门。无员,多至千人。平帝元始元年,更名曰虎贲郎,置中郎将领之。虎贲旧作虎奔,言如虎之奔走也。王莽辅政,以古有勇士孟贲,故以奔为贲。比二千石。 冗从仆射,汉东京有中黄门冗从仆射,非其职也。魏世因其名而置冗从仆射。 羽林监,汉武帝太初元年,初置建章营骑,亦掌从送次期门,后更名羽林骑,置令、丞。宣帝令中郎将骑都尉监羽林,谓之羽林中郎将。汉东京又置羽林左监、羽林右监,至魏世不改。晋罢羽林中郎将,又省一监,置一监而已。自虎贲至羽林,是为三将。哀帝省。宋高祖永初初,复置。江右领营兵,江左无复营兵。羽林监六百石。 积射将军、强弩将军。汉武帝以路博德为强弩校尉,李沮为强弩将军。宣帝以许延寿为强弩将军。强弩将军至东汉为杂号,前汉至魏无积射。晋太康十年,立射营、弩营,置积射、强弩将军主之。自骁骑至强弩将军,先并各置一人。宋太宗泰始以来,多以军功得此官,今并无复员。 殿中将军、殿中司马督。晋武帝时,殿内宿卫,号曰三部司马,置此二官,分隶左右二卫。江右初,员十人。朝会宴飨,则将军戎服,直侍左右,夜开城诸门,则执白虎幡监之。晋孝武太元中,改选,以门阀居之。宋高祖永初初,增为二十人。其后过员者,谓之殿中员外将军、员外司马督。其后并无复员。 武卫将军,无员。初,魏王始置武卫中郎将,文帝践阼,改为卫将军,主禁旅,如今二卫,非其任也。晋氏不常置。宋世祖大明中,复置,代殿中将军之任,比员外散骑侍郎。 武骑常侍,无员。汉西京官。车驾游猎,常从射猛兽。后汉、魏、晋不置。宋世祖大明中,复置。比奉朝请。 御史丞,一人。掌奏劾不法。秦时御史大夫有二丞,其一曰御史丞,其二曰御史中丞。殿中兰台秘书图籍在焉,而中丞居之。外督部刺史,内领侍御史,受公卿奏事,举劾按章。时中丞亦受奏事,然则分有所掌也。成帝绥和元年,更名御史大夫为大司空,置长史,而中丞官职如故。哀帝建平二年,复为御史大夫。元寿二年,复为大司空。而中丞出外为御史台主,名御史长史。光武还曰中丞,又属少府。献帝时,更置御史大夫,自置长史一人,不复领中丞也。汉东京御史中丞遇尚书丞郎,则中丞止车执版揖,而丞郎坐车举手礼之而已。不知此制何时省。中丞每月二十五日,绕行宫垣白壁。史臣按《汉志》执金吾每月三绕行宫城,疑是省金吾,以此事并中丞。中丞秩千石。 治书侍御史,掌举劾官品第六已上。汉宣帝斋居决事,令御史二人治书,因谓之治书御史。汉东京使明法律者为之,天下谳疑事,则以法律当其是非。魏、晋以来,则分掌侍御史所掌诸曹,若尚书二丞也。 侍御史,于周为柱下史。《周官》有御史,掌治令,亦其任也。秦置侍御史,汉因之。二汉员并十五人。掌察举非法,受公卿奏事,有违失者举劾之。凡有五曹,一曰令曹,掌律令。二曰印曹,掌刻印,三曰供曹,掌斋祠。四曰尉马曹,掌官厩马。五曰乘曹,掌护驾。魏置御史八人,有治书曹,掌度支运,课第曹,掌考课,不知其余曹也。晋西朝凡有吏曹、课第曹、直事曹、印曹、中都督曹、外都督曹、媒曹、符节曹、水曹、中旗曹、营军曹、算曹、法曹,凡十三曹,而置御史九人。晋江左初,省课第曹,置库曹,掌厩牧牛马市租。后复分库曹,置外左库、内左库二曹。宋太祖元嘉中,省外左库,而内左库直云左库。世祖大明中,复置。废帝景和元年又省。顺帝初,省营军并水曹,省算曹并法曹,吏曹不置御史,凡十御史焉。魏又有殿中侍御史二人,盖是兰台遣二御史居殿内察非法也。晋西朝四人,江左二人。秦、汉有符节令,隶少府,领符玺郎、符节令史。盖《周礼》典瑞、掌节之任也。汉至魏别为一台,位次御史中丞,掌授节、铜虎符、竹使符。晋武帝泰始九年,省并兰台,置符节御史掌其事焉。 谒者仆射,一人。掌大拜授及百官班次。领谒者十人。谒者掌小拜授及报章。盖秦官也。谒,请也。应氏《汉官》曰,尧以试舜,宾于四门,是其职也。秦世谒者七十人,汉因之。后汉《百官志》,谒者仆射掌奉引。和帝世,陈郡何熙为谒者仆射,赞拜殿中,音动左右。然则又掌唱赞。有常侍谒者五人,谒者则置三十五人,半减西京也。二汉并隶光禄勋。魏世置谒者十人。晋武帝省仆射,以谒者隶兰台。江左复置仆射,后又省。宋世祖大明中,复置。秩比千石。 都水使者,一人。掌舟航及运部。秦、汉有都水长、丞,主陂池灌溉,保守河渠,属太常。汉东京省都水,置河堤谒者,魏因之。汉世水衡都尉主上林苑,魏世主天下水军舟船器械。晋武帝省水衡,置都水使者,而河堤为都水官属。有参军二人,谒者一人,令史减置无常员。晋西朝有参军而无谒者,谒者则江左置也。怀帝永嘉六年,胡入洛阳,都水使者爰浚先出督运得免。然则武帝置职,便掌运矣。江左省河堤。 太子太傅,一人。丞一人。太子少傅,一人。丞一人。傅,古官也。《文王世子》曰“凡三王教世子,太傅在前,少傅在后,并以辅导为职”汉高帝九年,以叔孙通为太子太傅,位次太常。二汉并无丞。魏世无东宫,然则晋氏置丞也。晋武帝泰始五年,诏太子拜太傅、少傅,如弟子事师之礼。二傅不得上疏曲敬。二傅并有功曹、主簿、五官。太傅中二千石,少傅二千石。 太子詹事,一人。丞一人。职比台尚书令、领军将军。詹,省也。汉西京则太子门大夫、庶子、洗马、舍人属二傅,率更令、家令、仆、卫率属詹事。皆秦官也。后汉省詹事,太子官属悉属少傅,而太傅不复领官属。晋初,太子官属通属二傅。咸宁元年,复置詹事,二傅不复领官属。詹事,二千石。 家令,一人。丞一人。晋世置。汉世太子食汤沐邑十县,家令主之。又主刑狱饮食,职比廷尉、司农、少府。汉东京主食官令。食官令,晋世自为官,不复属家令。 率更令,一人。主宫殿门户及赏罚事,职如光禄勋、卫尉。汉东京掌庶子、舍人,晋世则不也。自汉至晋,家令在率更下。宋则居上。 仆,一人。汉世太子五日一朝,非入朝日,遣仆及中允旦入请问起居,主车马、亲族,职如太仆、宗正。自家令至仆,为太子三卿。三卿,秩千石。 门大夫,二人。汉东京置,职如中郎将,分掌远近表笺。秩六百石。 中庶子,四人。职如侍中。汉东京员五人,晋减为四人。秩六百石。 中舍人,四人。汉东京太子官属有中允之职,在中庶子下,洗马上,疑若今中书舍人矣。中舍人,晋初置,职如黄门侍郎。食官令,一人。职如太官令。汉东京官也。今属中庶子。 庶子,四人。职比散骑常侍、中书监令。晋制也。汉西京员五人,汉东京无员,职如三署中郎。古者诸侯世子,有庶子之官,秦因其名也。秩四百石。 舍人,十六人。职如散骑、中书侍郎。晋制也。二汉无员,掌宿卫如三署中郎。 洗马,八人。职如谒者、秘书郎也。二汉员十六人。太子出,则当直者前驱导威仪。秩比六百石。 太子左卫率,七人。太子右卫率,二人。二率职如二卫。秦时直云卫率,汉因之。主门卫。晋初曰中卫率,泰始分为左右,各领一军。惠帝时,愍怀太子在东宫,加置前后二率。成都王颖为太弟,又置中卫,是为五率。江左初,省前后二率。孝武太元中又置。皆有丞,晋初置。宋世止置左右二率。秩旧四百石。 太子屯骑校尉。太子步兵校尉。太子翊军校尉。三校尉各七人,并宋初置。屯骑、步兵,因台校尉。翊军,晋武帝太康初置,始为台校尉,而以唐彬居之,江左省。 太子冗从仆射,七人。宋初置。 太子旅贲中郎将,十人。职如虎贲中郎将。宋初置。《周官》有旅贲氏。汉制,天子有虎贲,王侯有旅贲。旅,众也。 太子左积弩将军,十人。太子右积弩将军,二人。汉东京积弩将军,杂号也,无左右之积弩。魏世至晋江左,左右积弩为台职,领营兵。宋世度东宫,无复营矣。 殿中将军,十人。殿中员外将军,二十人。宋初置。平越中郎将,晋武帝置,治广州,主南越。 南蛮校尉,晋武帝置,治襄阳。江左初省。寻又置,治江陵。宋世祖孝建中省。西戎校尉,晋初置,治长安。安帝义熙中又置,治汉中。宁蛮校尉,晋武帝置,治襄阳,以授鲁宗之。 南夷校尉,晋武帝置,治宁州。江左改曰镇蛮校尉。四夷中郎校尉,皆有长史、司马、参军。魏、晋有杂号护军,如将军,今犹有镇蛮、安远等护军。镇蛮以加庐江、晋熙、西阳太守。安远以加武陵内史。 刺史,每州各一人。黄帝立四监以治万国,唐、虞世十二牧,是其职也。周改曰典,秦曰监御史,而更遣丞相史分刺诸州,谓之刺史。刺之为言,犹参觇也。写书亦谓之刺。汉制,不得刺尚书事是也。刺史班行六条诏书,其一条曰,强宗豪右,田宅逾制,以强陵弱,以众暴寡。其二条曰,二千石不奉诏书,遵承典制,背公向私,旁诏守利,侵渔百姓,聚敛为奸。其三条曰,二千石不恤疑狱,风厉杀人,怒则加罚,喜则任赏,烦扰苛暴,剥戮黎元,为百姓所疾,山崩石裂,妖详讹言。其四条曰,二千石选署不平,苟阿所爱,蔽贤宠顽。其五条曰,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,请托所监。其六条曰,二千石违公下比,阿附豪强,通行货赂,割损正令。岁终则乘传诣京师奏事。成帝绥和元年,改为牧。哀帝建平二年,复为刺史。前汉世,刺史乘传周行郡国,无适所治。后汉世,所治始有定处,止八月行部,不复奏事京师。晋江左犹行郡县诏,枣据《追远诗》曰“先君为钜鹿太守,迄今三纪。忝私为冀州刺史,班诏次于郡传”是也。灵帝世,天下渐乱,豪桀各据有州郡,而刘焉、刘虞并自九卿出为益州、幽州牧,其任渐重矣。官属有别驾从事史一人,从刺史行部。治中从事史一人,主财谷簿书。兵曹从事史一人,主兵事。部从事史每郡各一人,主察非法。主簿一人,录阁下众事,省署文书。门亭长一人,主州正门。功曹书佐一人,主选用。《孝经》师一人,主试经。月令师一人,主时节祠祀。律令师一人,平律。簿曹书佐一人,主簿书。典郡书佐每郡各一人,主一郡文书:汉制也。今有别驾从事史、治中从事史、主簿、西曹书佐、祭酒从事史、议曹从事史、部郡从事史,自主簿以下,置人多少,各随州,旧无定制也。晋成帝咸康中,江州又有别驾祭酒,居僚职之上,而别驾从事史如故,今则无也。别驾、西曹主吏及选举事,治中主众曹文书事。西曹,即汉之功曹书佐也。祭酒分掌诸曹兵、贼、仓、户、水、铠之属。扬州无祭酒,而主簿治事。荆州有从事史,在议曹从事史下,大较应是魏、晋以来置也。今广州、徐州有月令从事,若诸州之曹史,汉旧名也。汉武元封四年,令诸州岁各举秀才一人。后汉避光武讳,改茂才。魏复曰秀才。晋江左扬州岁举二人,诸州举一人,或三岁一人,随州大小,并对策问。晋东海王越为豫州牧,牧置长史、参军,庾凯为长史,谢鲲为参军,此为牧者则无也。牧,二千石。刺史,六百石。 郡守,秦官。秦灭诸侯,随以其地为郡,置守、丞、尉各一人。守治民,丞佐之。郡当边戍者,丞为长史。晋江左皆谓之丞。尉典兵,备盗贼。汉景帝中二年,更名守曰太守,尉为都尉。光武省都尉,后又往往置东部、西部都尉。有蛮夷者,又有属国都尉。汉末及三国,多以诸部都尉为郡。晋成帝咸康七年,又省诸郡丞。宋太祖元嘉四年,复置。郡官属略如公府,无东西曹,有功曹史,主选举,五官掾,主诸曹事,部县有都邮、门亭长,又有主记史,催督期会,汉制也,今略如之。诸郡各有旧俗,诸曹名号,往往不同。汉武帝纳董仲舒之言,元光元年,始令郡国举孝廉,制郡口二十万以上,岁察一人。四十万以上,二人。六十万,三人。八十万,四人。百万,五人。百二十万,六人。不满二十万,二岁一人。不满十万,三岁一人。限以四科,一曰德行高妙,志节清白。二曰学通行修,经中博士。三曰明习法令,足以决疑,能案章覆问,文中御史。四曰刚毅多略,遭事不惑,明足决断,材任三辅县令。魏初,更制口十万以上,岁一人,有秀异,不拘户口。江左以丹阳、吴、会稽、吴兴并大郡,岁各举二人。汉制,岁遣上计掾史各一人,条上郡内众事,谓之阶簿,至今行之。太守,二千石。丞,六百石。 县令、长,秦官也。大者为令,小者为长,侯国为相。汉制,置丞一人,尉大县二人,小县一人。五家为伍,伍长主之。二五为什,什长主之。十什为里,里魁主之。十里为亭,亭长主之。十亭为乡,乡有乡佐、三老、有秩、啬夫、游徼各一人。乡佐、有秩主赋税,三老主教化,啬夫主争讼,游徼主奸非。其余诸曹,略同郡职。以五官为廷掾,后则无复丞,唯建康有狱丞,其余众职,或此县有而彼县无,各有旧俗,无定制也。晋江右洛阳县置六部都尉,余大县置二人,次县、小县各一人。宋太祖元嘉十五年,县小者又省之。诸官府至郡,各置五百者,旧说古君行师从,卿行旅从。旅,五百人也。今县令以上,古之诸侯,故立四五百以象师从旅从,依古义也。韦曜曰,五百字本为伍伯。伍,当也。伯,道也。使之导引当道伯中以驱除也。周制,五百为旅,帅皆大夫,不得卑之如此说也。又《周礼》秋官有条狼氏,掌执鞭以趋辟,王出入则八人夹道,公则六人,侯伯则四人,子男则二人,近之矣,名之异尔。又《汉官》中有伯使,主为诸官驱使辟路于道伯中,故言伯使,此其比也。县令,千石至六百石。长,五百石。 汉初,王国置太傅,掌辅导。内史主治民。丞相统众官。中尉掌武职。分官置职,略同京师。至景帝惩七国之乱,更制诸王不得治国,汉为置吏,改丞相曰相,省御史大夫、廷尉、少府、宗正、博士官,其大夫、谒者、诸官长丞,皆损其员数。后改汉内史为京兆尹,中尉为执金吾,郎中令为光禄勋,而王国如故。又太仆为仆,司农为大农。成帝更令相治民如郡太守,省内史。其中尉如郡尉,太傅但曰傅。汉东京亦置傅一人,王师事之。相一人,主治民。中尉一人,主盗贼。郎中令一人,掌郎中宿卫。仆一人,治书一人,治书本曰尚书,后更名治书。中大夫,无员,掌奉使京师及诸国。谒者及礼乐、卫士、医工、永巷、祀礼长各一人。郎中,无员。魏氏谒者官属,史阙不知次第。晋武帝初置师、友、文学各一人。师即傅也,景帝讳师,改为傅。宋世复改曰师。其文学,前汉已置也。友者,因文王、仲尼四友之名也。改太守为内史,省相及仆。有郎中令、中尉、大农为三卿。大国置左右常侍各三人,省郎中,置侍郎二人。大国又置上军、中军、下军三将军。次国上军将军、下军将军各一人。小国上军而已。典书、典祠、典卫、学官令、典书令丞各一人,治书四人,中尉、司马、世子庶子陵庙、牧长各一人,谒者四人,中大夫六人,舍人十人,典医丞、典府丞各一人。宋氏以来,一用晋制,虽大小国,皆有三军。晋制,典书令在常侍下,侍郎上。江左则侍郎次常侍,而典书令居三军下矣。江左以来,公国则无中尉、常侍、三军,侯国又无大农、侍郎,伯子男唯典书以下,又无学官令矣。吏职皆以次损省焉。晋江右公侯以下置官属,随国小大,无定制也。晋江左诸国,并三分食一。元帝太兴元年,始制九分食一 太傅,太保,太宰,太尉,司徒,司空,大司马,大将军,诸位从公。右第一品。 特进,骠骑,车骑,卫将军,诸大将军,诸持节都督。右第二品。 侍中,散骑常侍,尚书令,仆射,尚书,中书监,令,秘书监,诸征、镇至龙骧将军,光禄大夫,诸卿,尹,太子二傅,大长秋,太子詹事,领、护军,县侯。右第三品。 二卫至五校尉,宁朔至五威、五武将军,四中郎将,刺史领兵者,戎蛮校尉,御史中丞,都水使者,乡侯。右第四品。 给事中,黄门、散骑、中书侍郎,谒者仆射,三将,积射、强弩将军,太子中庶子,庶子,三卿,率,鹰扬至陵江将军,刺史不领兵者,郡国太守,内史,相,亭侯。右第五品。 尚书丞,郎,治书侍御史,侍御史,三都尉,博士,抚军以上及持节都督领护长史,司马,公府从事中郎将,廷尉正,监,评,秘书著作丞,郎,王国公三卿,师,友,文学,诸县署令千石者,太子门大夫,殿中将军,司马督,杂号护军,阙内侯。右第六品。 谒者,殿中监,诸卿尹丞,太子傅詹事率丞,诸军长史、司马六百石者,诸府参军,戎蛮府长史,司马,公府掾,属,太子洗马,舍人,食官令,诸县令六百石者。右第七品。 内台正令史,郡丞,诸县署长,杂号宣威将军以下。右第八品。 内台书令史,外台正令史,诸县署丞,尉。右第九品。凡新置不见此诸条者,随秩位所视,盖囗囗右所定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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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书 · 卷三十八 · 志第二十八 · 州郡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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益州刺史,汉武帝分梁州立,所治别见梁州,领郡二十九,县一百二十八,户五万三千一百四十一,口二十四万八千二百九十三。去京都水九千九百七十。 蜀郡太守,秦立。晋武帝太康中,改曰成都国,后复旧。领县五,户一万一千九百二,口六万八百七十六。成都令,汉旧县。郫令,汉旧县。 繁县令,汉旧县。 鞞县令,二汉、《晋太康地志》并曰牛鞞,属犍为,何志晋穆帝度此。永昌令,孝建二年,以侨户立。 广汉太守,汉高帝六年立。《晋太康地志》属梁州。领县六,户四千五百八十六,口二万七千一百四十九。去州陆六百。去京都水九千九百。雒县令,汉旧县。 什邡令,汉旧县。郪县令,汉旧县。新都令,汉旧县,晋武帝为王国,太康六年省为县。属广汉。阳泉令,蜀分绵竹立。 伍城令,晋武帝咸宁四年立,太康六年省,七年又立。何志刘氏立。 巴西太守,谯周《巴记》,建安六年,刘璋分巴郡垫江以上为巴西郡。徐志本南阳冠军流民,寓入蜀汉,晋武帝立,非也。本属梁州,文帝元嘉十六年度。何志梁、益二州无此郡。领县九,户四千九百五十四,口三万三千三百四十六。 阆中令,汉旧县,属巴郡。 西充国令,《汉书地理志》,巴郡有充国县。《续汉郡国志》,和帝永元二年,分阆中立充国县。二志不同。《晋太康地志》有西南二充国,属巴西。 南充国令,谯周《巴记》,初平六年,分充国为南充国。安汉令,旧县,属巴郡。汉昌令,和帝永元中立。晋兴令,徐志不注置立。 平州令,晋武帝太康元年,以野民归化立。怀归令,徐志不注置立。益昌令,徐志不注置立。 梓潼太守,《晋太康地志》刘氏分广汉立。本属梁州,文帝元嘉十六年,度益州。《永初郡国》又有汉德、新兴,徐同。徐云,新兴,义熙九年立。汉德,旧县。案二汉并无汉德县,《晋太康地志》、王隐并有,疑是刘氏所立。何益、梁二州无此郡。领县四,户三千三十四,口二万一千九百七十六。 涪令,汉旧县,属广汉。梓潼令,汉旧县,属广汉。西浦令,徐志义熙九年立。万安令,徐志旧县。二汉、晋并无。 巴郡太守,秦立。领县四,户三千七百三十四,口一万三千一百八十三。去州内水一千八百,陆五百,外水二千二百。去京都水六千。江州令,汉旧县。 临江令,汉旧县。垫江令,汉旧县,献帝建安六年度巴西,刘禅建兴十五年复旧。枳令,汉旧县。 遂宁太守,《永初郡国》有,何无,徐云旧立。领县四,户三千三百二十。巴兴令,徐志不注置立,疑是李氏所立。德阳令,前汉无,后汉、《晋太康地志》属广汉。 广汉令,汉旧县,属广汉。宁蜀郡复有此县,未知孰是。晋兴令,徐志不注置立。 江阳太守,刘璋分犍为立。中失本土,寄治武阳。领县四,户一千五百二十五,口八千二十七。江阳令,汉旧县,属犍为。绵水令。〔别见〕 汉安令。〔别见〕常安令,晋孝武立。 怀宁太守,秦、雍流民,晋安帝立。本属南秦,文帝元嘉十六年度益州。领县三,户一千三百一十五,口五千九百五十。寄治成都。始平令。〔别见〕 西平令,《永初郡国》直云西。何志故属天水,名西县。万年令,汉旧名,属冯翊。 宁蜀太守,《永初郡国》有而何无,徐云旧立。《永初郡国》及徐并有西垫江县,今无。领县四,户一千六百四十三。广汉令〔别见〕,遂宁郡复有此县。 广都令,汉旧县,属蜀郡。升迁令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汶山。西乡令,本名南乡,属汉中,晋武太康三年更名。 越巂太守,汉武帝元鼎六年立,故邛都国。何志无。领县八,户一千三百四十九。邛都令,汉旧县。新兴令,《永初郡国》有。 台登长,汉旧县。晋兴长,《永初郡国》有。会无长,汉旧县。卑水长,汉旧县。 定莋长,汉旧县。苏利长,汉县曰苏示,囗曰苏利。 汶山太守,《晋太康地志》汉武帝立,孝宣地节三年合蜀郡,刘氏又立。领县二,户一千一百七,口六千一百五。去州陆一百。去京都水一万。都安侯相,蜀立。 晏官令,何志魏平蜀立。《晋太康地志》无。 南阴平太守〔阴平郡别见〕,永嘉流寓来属,寄治苌阳。领县二。户一千二百四十,口七千五百九十七。阴平令。〔别见〕绵竹令,汉旧县,属广汉。 犍为太守,汉武帝建元六年,开夜郎国立。领县五,户一千三百九十,口四千五十七。去州陆九十。去京都水一万。武阳令,汉旧县。 南安令,汉旧县。资中令,汉旧县。僰道令,汉旧县。治官令,晋安帝义熙十年立。 始康太守,关陇流民,晋安帝立。领县四,户一千六十三,口四千二百二十六。寄治成都。始康令,晋安帝立。新城子相,晋安帝立。 谈令,晋安帝立。晋丰令,晋安帝立。 晋熙太守,秦州流民,晋安帝立。领县二,户七百八十五,口三千九百二十五。晋熙令,晋安帝立。苌阳令,晋安帝立。 晋原太守,李雄分蜀郡为汉原,晋穆帝更名。领县五,户一千二百七十二,口四千九百六十。去州陆一百二十。去京都水一万。江原男相,汉旧县,属蜀郡。 临邛令,汉旧县,属蜀郡。晋乐令,何志故属沈黎。《晋太康地志》无沈黎郡及晋乐县。 徙阳令,前汉徙县属蜀郡,后汉属蜀郡属国都尉。《晋太康地志》有徙阳县,属汉嘉。 汉嘉令,前汉青衣县属蜀郡,顺帝阳嘉二年更名。刘氏立为汉嘉郡,晋江右犹为郡,江左省为县。 宋宁太守,文帝元嘉十年,免吴营侨立。领县三,户一千三十六,口八千三百四十二。寄治成都。欣平令,与郡俱立。宜昌令,与郡俱立。 永安令,与郡俱立。 安固太守,张氏于凉州立。晋哀帝时,民流入蜀,侨立此郡,本属南秦,文帝元嘉十六年度益州。领县六,户一千一百二十,口六千五百五十七。去州一百三十。去京都水一万。 略阳令。〔别见〕桓陵令,张氏立。临渭令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略阳。清水令。〔别见〕。 下邽令,何志汉旧县。案二汉、晋并无此县。兴固令,何志新立。 南汉中太守,晋地记,孝武太元十五年,梁州刺史周琼表立。徐志,北汉中民流寓,孝武大明三年立。《起居注》,本属梁州,元嘉十六年度。《永初郡国》属梁州,领县与此同。以《永初郡国》及《起居》检,则是太元所立,而何志无此郡,当是永初以后省,大明三年复立也。领县五,户一千八十四,口五千二百四十六。 南长乐令,徐志与郡俱立。南郑令,徐志与郡俱立。南苞中令,徐志与郡俱立。南沔阳令,徐志与郡俱立。 南城固令,徐志与郡俱立。 北阴平太守,徐志本属秦州,文帝元嘉二十六年度。《永初郡国》、何志,秦、梁、益并无。领县四,户一千五十三,口六千七百六十四。阴平令。〔已见〕 南阳令,徐志本南阳白民流寓立。桓陵令,徐志本安固郡民流寓立。顺阳令,徐志本南阳民流寓立。 武都太守〔别见〕,《永初郡国》、何志益州并无此郡。徐志本属秦州,流寓立。领县五。户九百八十二,口四千四百一。武都令,汉旧名。 下辩令。〔别见〕汉阳令,汉旧名。略阳令,汉属略阳郡,流寓配。安定令,旧安定郡,流寓配。 新城太守,何志新分广汉立。领县二,户七百五十三,口五千九百七十一。去州〔阙〕去京都九千五百三十。北五城令,何志新分五城立。怀归令,何志新立。 南新巴太守〔新巴郡别见〕,《起居注》新巴民流寓,文帝元嘉十二年,于剑南立。何志新立,新巴民先属梁州,既立害配。领县六,户一千七十,口二千六百八十三。 新巴令,何志晋安帝立。晋城令,何志晋安帝立。晋安令,何志晋安帝立。汉昌令,何志晋安帝立。 桓陵令,何志晋哀帝立。按《起居注》,南新巴,元嘉十二年立。何云新立,则非先有此郡,而云此诸县晋哀帝、安帝立,不详。绥归令,何无此。徐有,不注置立。 南晋寿太守,梁州元有晋寿,文帝元嘉十二年,于剑南以侨流立。领县五,户一千五十七,口一千九百四十三。去州一百二十。去京都水一万。晋寿令。〔别见〕 兴安令。〔别见〕 兴乐令,二汉、魏无。《晋太康地记》云“元年更名。本曰白马,属汶山”何志,汉旧县。检二汉益部,无白马县。邵欢令。〔别见〕 白马令。〔别见〕 宋兴太守,文帝元嘉十年,免建平营立。领南陵、建昌二县。何志无复南陵,有南汉、建忠。徐无建忠,有永川,何云建忠新立。领县三,户四百九十六,口一千九百四十三。寄治成都。 南汉令,何志晋穆帝立。故属汉中,流寓来配。建昌令,何志新立。永川令,徐志新立。 南宕渠太守,徐志本南中民,蜀立。《起居注》,本属梁州,元嘉十六年度。《永初郡国》梁州有宕渠郡,领县三,与此同。而无“南”字,何同。若此郡元嘉十六年度益,则何志应在益部,不详。领县三,户五百四,口三千一百二十七。 宕渠令,二汉、《晋太康地志》属巴郡。汉兴令,二汉、魏无,晋地志有,属兴古郡。宣汉令,前汉无,后汉属巴郡,《晋太康地志》无。 天水太守〔别见〕,《永初郡国》、何志益州无此郡。徐志与今同。领县三,户四百六十一。宋兴令,徐志不注置立。上邽令。〔别见〕 西县长。〔别见〕 东江阳太守,何志晋安帝初,流寓入蜀,今新复旧土为郡。领县二,户一百四十二,口七百四十。去州一千五百八十。去京都水八千九十。汉安令,前汉无,后汉属犍为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江阳。 绵水令,何志晋孝武立。 沈黎太守,《蜀记》云“汉武元鼎十一年,分蜀西部邛莋为沈黎郡,十四年罢”案元鼎至六年,云十一年,非也。又二汉、晋并无此郡,《永初郡国》有,何无,徐云旧郡。领县四,户六十五。 城阳令,徐不注置立。兰令,汉旧县,属越巂,作“阑”,《晋太康地志》无。 旄牛令,前汉属蜀郡,后汉属蜀郡属国都尉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汉嘉。 宁州刺史,晋武帝太始七年分益州南中之建宁、兴古、云南、永昌四郡立。太康三年省,立南夷校尉。惠帝太安二年复立,增牂牁、越巂、朱提三郡。成帝咸康四年,分牂牁、夜郎、朱提、越巂四郡为安州,寻罢并宁州。越巂复还益州。今领郡十五,县八十一,户一万二百五十三。去京都一万三千三百。 建宁太守,汉益州郡滇王国,刘氏更名。领县十三,户二千五百六十二。味县令,汉旧县。同乐令,晋武帝立。谈槁令,汉旧县,属牂牁。晋武帝立。 牧麻令,汉旧县,作牧靡。漏江令,汉旧县,属牂牁。晋武帝立。同濑长,汉旧县。“同”作“铜”。昆泽长,汉旧县。 新定长,《晋太康地志》有。存邑,《晋太康地志》有。 同并长,汉旧县,前汉作同并,属牂牁。晋武帝咸宁五年省,哀帝复立。万安长,江左立。毋单长,汉旧县,属牂牁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建宁。新兴长,江左立。 晋宁太守,晋惠帝太安二年,分建宁西七县为益州郡,晋怀帝更名。领县七,户六百三十七。去州七百三十。去京都水一万三千七百。建伶令,旧汉县,属益州郡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建宁。 连然令,汉旧县,属益州郡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建宁。滇池令,汉旧县,属益州郡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建宁。谷昌长,汉旧县,属益州郡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建宁。 秦臧长,汉旧县,属益州郡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建宁。〔阙〕〔俞元长,汉旧县,属益州,《晋太康地志》〕双柏长,汉旧县,属益州郡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建宁。 牂牁太守,汉武帝元鼎六年立。领县六,户一千九百七十。去州一千五百。去京都水一万二千。万寿令,晋武帝立。且兰令,汉旧县云故且兰,《晋太康地志》无。 故毋敛令,汉旧县。晋乐令,江左立。丹南长,江左立。新宁长,何、徐不注置立。 平蛮太守,晋怀帝永嘉五年,宁州刺史王逊分牂牁、朱提、建宁立平夷郡,后避桓温讳改。领县二,户二百四十五。去京都水一万三千。平蛮令,汉旧县,属牂牁,故名平夷。 鄨令,汉旧县,属牂牁。 夜郎太守,晋怀帝永嘉五年,宁州刺史王逊分牂牁、朱提、建宁立。领县四,户二百八十八。去州一千。去京都水一万四千。夜郎令,汉旧县,属牂牁。 广谈长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牂牁。谈乐长,江左立。谈柏令,汉旧县,属牂牁。 朱提太守,刘氏分犍为立。领县五,户一千一十。去州七百二十。去京都水一万四千六百。朱提令,前汉属犍为,后汉属犍为属国都尉。 堂狼令,前汉属犍为,“狼”作“琅”。后汉、《晋太康地志》属朱提。临利长,江左立。汉阳长,前汉属犍为,后汉无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朱提。 南秦长,本名南昌,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。 南广太守,晋怀帝分朱提立。领县四,户四百四十。去州水二千三百。去京都水一万四百。南广令,汉旧县,属犍为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朱提。新兴令,何志不注置立。 晋昌令,江左立。常迁长,江左立。 建都太守,晋成帝分建宁立。领县六,户一百七。去州二千。去京都水一万五十。新安令,晋成帝立。经云令,晋成帝立。 永丰令,晋成帝立。临江令,晋成帝立。麻应长,晋成帝立。遂安长,晋成帝立。 西平太守,晋怀帝永嘉五年,宁州刺史王逊分兴古之东立。何志晋成帝立,非也。《永初郡国》、何志并有西宁县,何云晋成帝立,今无。领县五,户一百七十六。去州二千三百。去京都水一万五千三百。 西平令,何志晋成帝立。温江令,何志晋成帝立。 都阳令,何志晋成帝立。案《晋起居注》,太康二年置兴古之都唐县,疑是。晋绥长,何志晋成帝立。义成长,何志晋成帝立。案此五县应与郡俱立。 西河阳太守,晋成帝分河阳立。领县三,户三百六十九。去州二千五百。去京都水一万五千五百。 芘苏令,前汉属益州郡,后汉、《晋太康地志》属永昌。“芘”作“比”。成昌令,晋成帝立。建安长,晋成帝立。 东河阳太守,晋怀帝永嘉五年,宁州刺史王逊分永昌、云南立。《永初郡国》又有西河阳,领楪榆、遂段、新丰三县,何、徐无。〔遂段、新丰二县,二汉、晋并无。〕领县二,户一百五十二。去州二千。去京都水一万五千。 东河阳令,何不注置立,疑与郡俱立。 楪榆长,前汉属益州郡,后汉属永昌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云南。《前汉》“楪”作“叶”。 云南太守,《晋太康地志》云,故属永昌。何志刘氏分建宁、永昌立。领县五,〔疑〕户三百八十一。去州一千五百。去京都水一万四千五百。云南令,前汉属益州郡,后汉属永昌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云南。 云平长,晋武帝咸宁五年立。 东古复长,汉属越巂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云南,并云姑复。《永初郡国》、何并云东古复,何不注置立。西古复长,《永初郡国》有。何不注置立。 兴宁太守,晋成帝分云南立。领县二,户七百五十三。去州一千五百。去京都水一万四千五百。梇栋令,汉旧县,属益州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云南。 青蛉令,汉旧县,属越巂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云南。 兴古太守,汉旧郡,《晋太康地志》故牂牁。何志刘氏分建宁、牂牁立,则是后汉末省也。领县六,户三百八十六。去州二千三百。去京都水一万六千。 漏卧令,汉旧县。属牂牁。宛暖令,汉旧,属牂牁。本名宛温,为桓温改。 律高令,汉旧县,属益州郡,后省。晋武帝咸宁元年,分建宁郡修云、俞元二县间流民复立律高县。修云、俞元二县,二汉无。西安令,江左立。 句町令,汉旧县,属牂牁。南兴长。江左立。 梁水太守,晋成帝分兴古立。领县七,户四百三十一。去州水三千。去京都水一万六千。梁水令,与郡俱立。 腾休长,汉旧县,属益州郡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兴古,何志故属建宁,晋武帝从兴古治之,遂以属焉。 西隋令,汉旧县,属牂牁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兴古。并作“随”。 毋棳令,汉旧县,属益州郡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兴古。刘氏改曰西丰,晋武帝泰始五年,复为毋棳。新丰长,何志不注置立。建安长,何志不注置立。 镡封长,汉旧县,属牂牁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兴古。 广州刺史,吴孙休永安七年,分交州立。领郡十七,县一百三十六,户四万九千七百二十六,口二十万六千六百九十四。去京都水五千二百。 南海太守,秦立。秦败,尉他王此地,至汉武帝元鼎六年,开属交州。领县十,户八千五百七十四,口四万九千一百五十七。番禺男相,汉旧县。 熙安子相,文帝立。增城令,前汉无,后汉有。 博罗男相,汉旧县。二汉皆作“傅”字,《晋太康地志》作“博”。酉平令,《永初郡国》有。龙川令,旧县。怀化令,晋安帝立。 绥宁男相,文帝立。高要子相,汉旧县,属苍梧,文帝废。始昌令,文帝立。 苍梧太守,汉武帝元鼎六年立。《永初郡国》又有高要、建陵、宁新、都罗、端溪、抚宁六县。建陵、宁新,吴立。都罗,晋武分建陵立。晋武帝太康元年,改新宁曰宁新。端溪〔别见〕、抚宁始见《永初郡国》。高要,何志无,余与《永初郡国》同。徐志无建陵、宁新、抚宁三县。何、徐二志并有怀熙一县。思安、封兴、荡康、侨宁四县,疑是宋末度此也。今领县十一,户六千五百九十三,口万一千七百五十三。去州水八百。去京都水五千五百九十。 广信令,汉旧县。猛陵令,汉旧县。怀熙令,文帝立。思安令,《永初郡国》有,及何志并属晋康,徐志度此。 封兴令,《永初郡国》有,及何志并属晋康,徐志度此。荡康令,《永初郡国》有,及何志并属晋康,徐志度此。侨宁令,《永初郡国》有,及何志并属晋康,徐志度此。 遂成令,《永初郡国》有。 丁留令,晋武帝太康七年,以苍梧蛮夷宾服立,囗作“丁溜”。溜音留。广陵令,《永初郡国》有。武化令,徐志以前无,疑是宋末所立。 晋康太守,晋穆帝永和七年分苍梧立,治元溪。《永初郡国》治龙乡。何志无复龙乡县,当是晋末立。元嘉二十年前,以龙乡并端溪也。《永初郡国》又有封兴、荡康、思安、辽安、开平县。何志无辽安、开平二县,余与《永初郡国》同。封兴、荡康、思安〔别见〕、辽安、开平,应是晋末立,元嘉二十年前省。今领县十四,户四千五百四十七,口一万七千七百一十。去州水五百,去京都水五千八百。 端溪令,汉旧县,何志属苍梧,徐志属此。晋化令,何志不注置立,疑是晋末所立。 都城令,何志晋初分建陵立,今无建陵县。按《太康地志》唯有都罗、武城县。乐城令,何志无,徐志有。宾江令,何志无,徐志有。 说城令,何志无,徐志有。元溪令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苍梧。夫阮令,《永初郡国》有。 侨宁令,何志云汉旧县,检二汉《地理》《郡国》,无。苍梧又有侨宁县。安遂令,文帝立。永始令,文帝立。 武定令,文帝立。文招令,何志无,徐志有二文招,一属绥建,一属晋康。熙宁令,何志无,徐志有。 新宁太守,晋穆帝永和七年,分苍梧立。《永初郡国》有平兴、永城县,何、徐志有永城,无平兴。此二县当是晋末立。平兴当是元嘉二十年以前省,永城当是大明八年以后省。何志又有熙宁县,云新立,当是文帝所立。徐志无,当是元嘉二十年后省也。今领县十四,户二千六百五十三,口一万五百一十四。去州水六百二十。去京都水五千六百。 南兴令,何志汉旧县。检二汉《地理》《郡国》、《晋太康地志》并无。《永初郡国》有。 临允令,汉旧县,属合浦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苍梧。何志,吴度苍梧。新兴令,《永初郡国》有,何志不注置立。博林令,《永初郡国》有,何志不注置立。 甘东令,《永初郡国》有,何志不注置立。单牒令,《永初郡国》有,何志不注置立。威平令,《永初郡国》有,何志不注置立。龙潭令,文帝立。 平乡令,文帝立。城阳令,文帝立。威化令,文帝立。初兴令,文帝立。 抚纳令,徐志有。归顺令,徐志有。 永平太守,晋穆帝升平五年,分苍梧立。《永初郡国》有雷乡、卢平、员乡、逋宁、开城五县,当是与郡俱立。何、徐志无雷乡、员乡,又有熙平,云新立,疑是文帝所立。雷乡、员乡当是元嘉二十年以前省。卢平、逋宁、开城当是大明八年以后省。今领县七,〔疑〕户一千六百九,口一万七千二百二。去州水一千二百。去京都水五千四百。 安沂令,《永初郡国》有,何志不注置立。 丰城令,吴立,属苍梧。《永初郡国》并安沂,当是宋初并。何志有,当是元嘉中复立。苏平令,《永初郡国》有,何志不注置立。徐曰藉平。叔安令,《永初郡国》有,何志不注置立。 夫宁令,《永初郡国》有,何志不注置立。武林令,文帝立。 郁林太守,秦桂林郡,属尉他,武帝元鼎六年复,更名。《永初郡国》有安远、程安、威定〔三县别见〕、中胄、归化五县。中胄疑即桂林之中溜。归化,二汉、《晋太康地志》无,疑是是江左所立。何志无中胄、归化,余三县属桂林,徐志同。今领县十七,户一千一百二十一,口五千七百二十七。去州水一千六百。去京都水七千九百。 布山令,汉旧县。领方令,汉旧县,吴改曰临浦,晋武复旧。阿林令,汉旧县。郁平令,吴立曰阴平,晋武太康元年更名。 新邑令,吴立。建初令,《永初郡国》有,何志不注置立,徐同。宾平令,《永初郡国》有,何志不注置立。威化令,《永初郡国》有,何志不注置立。 新林令,《永初郡国》有,何志不注置立。龙平令,《永初郡国》有,何志不注置立。安始令,吴立曰建始,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。 怀安令,何志吴改,未知先何名。《吴录》地理无怀安县名。《太康地志》无。《永初郡国》有。晋平令,吴立曰长平,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。绥宁令,《永初郡国》并领方,何无徐有。 归代令,徐志有。中胄令,徐志有。建安令,《永初郡国》有,何无,徐有。 桂林太守,本县名,属郁林。吴孙皓凤皇三年,分郁林,治武熙县,不知何时徙。《永初郡国》有常安、夹阳二县。夹阳,晋武帝太康元年分龙冈立。常安,《太康地志》有而王隐无。何、徐并无此二县。今领县七,户五百五十八,口二千二百五。去州水一千五百七十五。去京都水六千八百。 中溜令,汉旧县,属郁林,《晋太康地志》无。 龙定令,晋武帝太康元年立桂林之龙冈,疑是。《永初郡国》、何、徐并云龙定。 武熙令,本曰武安,应是吴立,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。故属郁林。 阳平令,《永初郡国》、何、徐并有。何云新置。按晋武帝太康元年,立桂林之洋平县,疑是。 安远令,晋武帝太康六年立,属郁林。《永初郡国》犹属郁林,何、徐属此。程安令,《永初郡国》属郁林,何、徐属此。疑是江左立。威定令,《永初郡国》属郁林,何、徐属此。疑是江左立。 高凉太守,二汉有高凉县,属合浦。汉献帝建安二十三年,吴分立,治思平县,不知何时徙。吴又立高熙郡,太康中省并高凉,宋世又经立,寻省。《永初郡国》高凉又有石门、广化、长度、宋康四县。何、徐并无宋康,当是宋初所立,元嘉二十年以前省,其余当是江左所立。领县七,户一千四百二十九,口八千一百二十三。去州水一千一百。去京都水六千六百。 思平令,《晋太康地志》有。莫阳令,《晋太康地志》有,属高兴。平定令,何志有,不注置立。安宁令,吴立。 罗州令,何志新立。西巩令,何志新立。禽乡令,何志新立。 新会太守,晋恭帝元熙二年,分南海立。《广州记》云“永初元年,分新宁立,治盆允”未详孰是。领县十二,户一千七百三十九,口万五百九。去州三百五十。 宋元令,《永初郡国》无,文帝元嘉九年,割南海、新会、新宁三郡界上新民立宋安、新熙、永昌、始成、招集五县。二十七年,改宋安为宋元。新熙令。 永昌令。始成令。招集令。盆允令,《永初郡国》故属南海,何、徐同。 新夷令,吴立曰平夷,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,故属南海。封平令,《永初郡国》云故属新宁,何云故属南海,徐同。封乐令,文帝元嘉十二年,以盆允、新夷二县界归化民立。 初宾令,何志新立。义宁令,何志新立。始康令,何志新立。 东官太守,何志故司盐都尉,晋成帝立为郡。《广州记》,晋成帝咸和六年,分南海立。领县六,户一千三百三十二,口一万五千六百九十六。去州水三百七十。去京都水五千六百七十。 宝安男相,《永初郡国》、何、徐并不注置立。安怀令,《永初郡国》、何、徐并不注置立。兴宁令,江左立。海丰男相,《永初郡国》、何、徐并不注置立。 海安男相,吴曰海宁,晋武改名。《太康地志》属高兴。欣乐男相,本属南海,宋末度。 义安太守,晋安帝义熙九年,分东官立。领县五,户一千一百一十九,口五千五百二十二。去州三千五百。去京都水八千九百。海阳令,何志晋初立。《晋太康地志》无。晋地记故属东官。 绥安令,何志与郡俱立。晋地记故属东官。海宁令,何志与郡俱立。晋地记故属东官。潮阳令,何志与郡俱立。晋地记故属东官。义招令,晋安帝义熙九年,以东官五营立。 宋康太守,本高凉西营,文帝元嘉九年立。领县九,户一千五百一十三,口九千一百三十一。去州水九百五十。去京都水五千九百七十。广化令,《晋太康地志》有,属高兴,《永初郡国》属高凉。 单城令,何志新立。逐度令,何志新立。海邻令,何志新立。化隆令,何志新立。 开宁令,何志新立。绥定令,何志新立。石门长,何志故属高凉。威覃长,徐志有。 绥建太守,文帝元嘉十三年立。孝武孝建元年,有司奏化注、永固、绥南、宋昌、宋泰五县,旧属绥建,中割度临贺,相去既远,疑还绥建。今唯有绥南,余并无。何、徐又有新招县,云本属苍梧,元嘉十九年改配。徐志晋康复有此县,疑误。今领县七,〔疑〕户三千七百六十四,口一万四千四百九十一。去州〔阙〕。 新招令,本四会之官细乡,元嘉十三年分为县。化蒙令,本四会古蒙乡,元嘉十三年分为县。怀集令,本四会之银屯乡,元嘉十三年分为县。四会男相,汉旧县,属南海。 化穆令,何志新立。绥南令,《永初郡国》、徐并无。 海昌太守,文帝元嘉十六年立。何有覃化县,徐无。领县五,户一千七百二十四,口四千七十四。去州水六百五十。去京都水五千四百九十四。宁化令,徐志新立。 威宁令,徐志新立。永建令,徐志新立。招怀令,徐志新立。兴定令,文帝元嘉九年立,属新会,后度此。 宋熙太守,文帝元嘉十八年,以交州流寓立昌国、义怀、绥宁、新建四县为宋熙郡,今无此四县。二十七年,更名宋隆。孝武孝建中,复改为宋熙。领县七,户二千八十四,口六千四百五十。去州水三百四十五。去京都水五千二百。 平兴令,徐志新立。初宁令,徐志新立。建宁令,徐志新立。招兴令,徐志新立。 崇化令,徐志新立。熙穆令,徐志新立。崇德令,徐志新立。 宁浦太守,《晋太康地志》,武帝太康七年改合浦属国都尉立。《广州记》,汉献帝建安二十三年,吴分郁林立,治平山县。《吴录》孙休永安三年,分合浦立为合浦北部尉,领平山、兴道、宁浦三县。又云晋分平山为始定,宁浦为涧阳,未详孰是。《永初郡国》有安广县,无始定县。何、徐并无此郡。领县六。 涧阳令,晋武帝太康七年立。《永初郡国》作“简阳”。 兴道令,晋武帝太康元年,以合浦北部营之连道立。《吴录》有此县,未详。 宁浦令,《晋太康地记》本名昌平,武帝太康元年更名。《吴录》有此县,未详。吴安令,《吴录》无。平山令,《晋太康地记》有。 始定令,《晋太康地记》有,《永初郡国》无。晋兴太守,晋元帝太兴元年,分郁林立。晋兴。熙注。 桂林。增翊。安广。广郁。 晋城。郁阳。乐昌郡。乐昌令。 始昌令。宋元令。乐山令。义立令 安乐令。 交州刺史,汉武帝元鼎六年开百越,交趾刺史治龙编。汉献帝建安八年,改曰交州,治苍梧广信县。十六年,徙治南海番禺县。及分为广州,治番禺。交州还治龙编。领郡八,县五十三,户一万四百五十三。去京都水一万。 交趾太守,汉武帝元鼎六年开。领县十二,户四千二百三十三。龙编令,汉旧县。句漏令,汉旧县。朱涘令,汉旧县。 吴兴令,吴立。西于令,汉旧县。定安令,汉旧县。望海令,汉光武建武十九年立。 海平令,吴立曰军平,晋武改名。武宁令,吴立。羸〔力知反〕娄令,汉旧县。曲敭音阳〕令,汉旧县。 南定令,吴立曰武安,晋武改。何志无。 武平太守,吴孙皓建衡三年讨扶严夷,以其地立。领县六。〔上阙〕户一千四百九十。去州水二百一十,陆〔下阙〕。〔上阙〕《吴录》无,《晋太康地志》有。 吴定长,吴立。新道长,江左立。晋化长,江左立。 九真太守,汉武元鼎六年立。领县十二,〔疑〕户二千三百二十八。去州水八百。去京都水一万一百八十。移风令,汉旧县。故名居风,吴更名。胥浦令,汉旧县。 松原令,晋武帝分建初立。 高安令,何志晋武帝立。《太康地志》无。《吴录》晋分常乐立。建初令,吴立。常乐令,吴立。 军安长,何志晋武帝立。《太康地志》无此县,而交趾有军平县。武宁令,吴立,何志武帝立。《太康地志》无此县,而交趾有。都庞〔音龙〕长,汉旧县。《吴录》有,《晋太康地志》无。 宁夷长,何志晋武帝立,《太康地志》无。津梧长,晋武帝分移风立。 九德太守,故属九真,吴分立。何志领县七,今领县十一,户八百九。去州水九百。去京都水一万九百。 浦阳令,晋武帝分阳远立。阳远,吴立曰阳成,太康二年更名,后省。九德令,何志吴立。咸欢令,汉旧县。都禋长,何志晋武帝分九德立。 西安长,何志晋武帝立。《太康地志》无。《吴录》亦无。南陵长,何志晋武帝立。《太康地志》无,王隐有。越常长,何志吴立,《太康地志》无。 宋泰令,宋末立。宋昌令,宋末立。希平令,宋末立。 日南太守,秦象郡,汉武元鼎六年更名,吴省,晋武帝太康三年复立。领县七,户四百二。去州水二千四百。去京都水一万六百九十。西卷令,汉旧县作“卷”。 卢容令,汉旧县。象林令,汉旧县。寿泠令,晋武太康十年,分西卷立。朱吾令,汉旧县。 无劳长,晋武分北景立。北景长,汉旧县。义昌郡,宋末立。宋平郡,孝武世,分日南立宋平县,后为郡。 越州刺史,明帝泰始七年立。百梁太守,新立。忄龙苏太守,新立。永宁太守,新立。 安昌太守,新立。富昌太守,新立。南流太守,新立。临漳太守,先属广州。 合浦太守,汉武帝立,孙权黄武七年,更名珠官,孙亮复旧。先属交州。领县七,户九百三十八。去京都水一万八百。合浦令,汉旧县。 徐闻令,故属朱崖。晋平吴,省朱崖,属合浦。朱官长,吴立,“朱”作“珠”。荡昌长,晋武分合浦立。朱卢长,吴立。 晋始长,晋武帝立。新安长,江左立。 宋寿太守,先属交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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