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灭法

涟水观音像赞

声音语言形体绝,何以称为光世音。 声音语言生灭法,何以又称寂静音。 凡有声音语言法,是耳所触非眼境。 而此菩萨名观音,是以眼观声音相。 声音若能到眼处,则耳能见诸色法。 若耳实不可以见,则眼观声是寂灭。 见闻既不能分隔,清净宝觉自圆融。 以无执故则有光,虽有千臂如两手。 以无分别故寂灭,虽有千手如一身。 既无分别亦无执,虽有千眼两目同。 故称光音寂静音,及观世音三种异。 稽首对现妙色身,遍一切处如虚空。 妙哉此像非笔画,厌足佛子欣慕心。 藕丝铢衣春雾白,覆此随好光明聚。 一切众生热恼灭,我手方舍甘露枝。 唯佛子因心清净,如水澄澈月清亮。 借于画工百巧技,如暗室眼以灯见。 了知此画非工有,谓灯能见其可哉。 我无此像乃能赞,如眼见物不自见。 自能说偈不蓄像,眼有见矣灯亦可。 愿持此大解脱门,施众生作无所畏。 世世但无碍辩才,称赞观世音功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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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祖坛经 · 机缘 · 第五节

僧志道,广州南海人也,请益曰:“学人自出家,览《涅槃经》十载有馀,未明大意,愿和尚垂诲。”师曰:“汝何处未明?”曰:“诸行无常,是生灭法,生灭灭已,寂灭为乐,于此疑惑。”师曰:“汝作么生疑?”曰:“一切众生皆有二身,谓色身法身也。色身无常,有生有灭;法身有常,无知无觉。经云:生灭灭已,寂灭为乐者,不审何身寂灭,何身受乐?若色身者,色身灭时,四大分散,全然是苦,苦不可言乐。若法身寂灭,即同草木瓦石,谁当受乐?又法性是生灭之体,五蕴是生灭之用,一体五用,生灭是常。生则从体起用,灭则摄用归体。若听更生,即有情之类,不断不灭;若不听更生,则永归寂灭,同于无情之物。如是,则一切诸法被涅槃之所禁伏,尚不得生,何乐之有?”师曰:“汝是释子,何习外道断常邪见,而议最上乘法?据汝所说,即色身外别有法身,离生灭求于寂灭,又推涅槃常乐,言有身受用,斯乃执吝生死,耽著世乐。汝今当知佛为一切迷人,认五蕴和合为自体相,分别一切法为外尘相,好生恶死,念念迁流,不知梦幻虚假,枉受轮回,以常乐涅槃,翻为苦相,终日驰求。佛愍此故,乃示涅槃真乐,刹那无有生相,刹那无有灭相,更无生灭可灭,是则寂灭现前,当现前时,亦无现前之量,乃谓常乐。此乐无有受者,亦无不受者,岂有一体五用之名?何况更言涅槃禁伏诸法,令永不生,斯乃谤佛毁法。听吾偈曰:无上大涅槃,圆明常寂照。凡愚谓之死,外道执为断。诸求二乘人,目以为无作。尽属情所计,六十二见本。妄立虚假名,何为真实义?惟有过量人,通达无取舍。以知五蕴法,及以蕴中我。外现众色像,一一音声相。平等如梦幻,不起凡圣见。不作涅槃解,二边三际断。常应诸根用,而不起用想。分别一切法,不起分别想。劫火烧海底,风鼓山相击。真常寂灭乐,涅槃相如是。吾今强言说,令汝舍邪见。汝勿随言解,许汝知少分。”志道闻偈大悟,踊跃作礼而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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