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谷梁传 · 十七年》

  一、十有七年,春,齐人、徐人伐英氏。

  二、夏,灭项。

  孰灭之?桓公也。何以不言桓公也?为贤者讳也。项,国也。不可灭而灭之乎?桓公知项之可灭也,而不知己之不可以灭也。既灭人之国矣,何贤乎?君子恶恶疾其始,善善乐其终,桓公尝有存亡继绝之功,故君子为之讳也。

  三、秋,夫人姜氏会齐侯于卞。

  四、九月,公至自会。

  五、冬,十有二月,乙亥,齐侯小白卒。

  此不正,其日之何也?其不正前见矣。其不正之前见何也?以不正入虚国,故称嫌焉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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译文
参考资料:
1、 佚名.xxxx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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